01 有点怕他,又懒得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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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四日凌晨四点半,从阿姆斯特丹到伦敦,夜航南飞。如果不是私人飞机遇到那股强烈的垂直突风,项适原不至于一时无法控制下属伺机背叛引发的混乱,在枪声中被迫跳伞求生。 航线一直往西偏,项适原估摸自己会降落到威尔士或者海对面的英格兰本土,未料及飞机比他预计的更快更远。在冰冷的浅海中跋涉了不知多久,他才来到一片完全陌生的,由黑色的细湿沙子和礁石组成的海岸。 天色尚暗,风劲,将云吹得疾速涌动,海面上只有海鸥三两只,偶尔制造噪音,冷冷地看着这个带着一身血腥从死里逃生的人。 他没想到日出前这灰秃秃的地方竟然会有人,看身型倒是个没什么战斗力的Omega。 项适原从湿透的西服内袋里摸出随身的匕首。即便他降落的地点非常有随机性,但也保不齐仇家潜伏在何处。保命的时候只能宁杀错不放过,他决定先把碍事的人解决掉。 狠戾地从背后飞扑摁倒时他闻到了一股非常淡的玉荷花的信息素,心随念转改变了主意,他把只短促地叫了一声就被他摁进沙滩里的猎物翻过来,果不其然见到一张熟悉的东方面孔——他和郁清弥差不多有两年未见了。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虽然严格意义上郁清弥不是他的仇人,却是他仇人的人。 “项胥埋伏在哪!”他用匕首抵住对方脆弱的咽喉,难以接受自己死里逃生,竟然又落入敌方腹地。 对方显然也认出了他是谁,看起来比他惊慌多了:“啊?项胥在这?”言语之下,倒像是也怕见到项胥似的。 项适原半眯起眼睛,思索要不要把这个试图扮猪吃老虎的Omega直接灭口,现在的他羽翼被折,经不起第二次叛变。 这蠢货倒是没有作无用的呼救,只是睁着那双惯常做戏的懵懂天真大眼睛,一副完全搞不清楚状况的样子。 如果项胥派这样的家伙来追杀他,未免也太看不起他了吧。 可能感觉到颈上的匕首挪开了点,郁清弥微微松了口气,眼睛忽然又瞪大了些。他发现从对方衣领发梢处不断滴落下来的海水中,还夹杂着另一股温热腥湿的液体。 天边渐渐露出点鱼肚白,郁清弥看清了不速之客的西装右肩处的一片殷红。“你流血了。”他下意识想伸手,被对方抓住手腕甩开了。 不用他说自己也知道。项适原觉得这样势不均力不敌的对峙实在太傻,或许还有一些他自己也还没想清楚的其他缘由,他冷哼一声,放开手站起来。 郁清弥晕头转向地坐起身,被压得浑身骨头都要碎了。他再莫名其妙也从这情形里咂出点味道,眼珠子一转:“你……”对上对方寒星一般的瞳孔后,打定主意不问不该问的事情,识相地转移话题,“你要不要去我住处处理一下伤口?我一个人住,项胥不在这里。” 他再怎么单纯,也知道医院是去不得的。更何况他其实也没项适原想得那么不谙世事。 “这里是哪里?” 太子爷总算开了尊口。郁清弥回答:“康沃尔的彭赞斯。” 见项适原不再说话,只是静静地审视着他,郁清弥权当这是对他方才提议的默认,领头往前走去:“要走二十分钟,你行吗?”不等阴沉着一张脸的人回答,他又叹了口气,向后摆摆手,“算了,当我没问,我也背不动你。” 项适原走在后头打量他。作为一名Omega,郁清弥倒不是那种娇弱矮小的类型,个头大概到自己肩膀,瘦但不到弱不禁风的程度。英国的四月还是有点冷,郁清弥穿着的驼色长风衣和靛蓝色牛仔裤都因为被自己推倒在地而沾上了湿漉漉的黑色细沙。他好像不甚在意,也没拍一拍,只是拎着个矿泉水瓶走在前头,时不时回头看项适原有没有跟上。 “走快点。”项适原不耐烦地催促道。 项适原就没走这么慢过,太阳马上就要出来了,虽然这个地方和英国其他小镇一样人丁稀少,但也不知道项胥的人什么时候找到这边来,不至于要光天化日之下大喇喇送人头。 郁清弥犹豫片刻,解开围巾递给他,指指一直在流血的伤口:“遮一下吧。”然后立马后退几步,转身加快脚程,似乎为了不给项适原拒绝的机会。 沿着海岸线走了十来分钟,郁清弥带着他穿过马路,路上自然也没有汽车,又在七拐八拐的居民区里穿行了五六分钟,来到一栋外墙刷成白漆的小洋房,红色铁门上的锈看起来有些年头。铁门一侧装了个设着密码的钥匙盒子,是当地人将房子当民宿出租时常用的方式。 “项胥对他的小情人这么抠门,藏娇的金屋都是租的?”项适原冷笑一声。 郁清弥一边开门一边瞟了他一眼,项适原没看错,是个隐晦的白眼。 郁清弥似乎有点怕他,又有点懒得怕他,知道他既然放过自己一次,应该不会轻易再下杀手。在天真的伪装之下,项适原发现此人很懂得察言观色,以及如何在作死的边缘试探。 木地板踩出轻微的嘎吱声,一楼非常窄,只有玄关和浴室,郁清弥直接带他上了二楼,左手边的房门紧闭着,他们进了右手边的客厅,客厅不大,但很方正,连通着开放式的厨房。郁清弥把通往露台的落地玻璃窗的帘子拉上,转身在茶几下方的柜子里翻找医药箱。 项适原在沙发落坐,把外套和上衣脱了。伤口边缘有干涸的血粘结到布料上,暴力扯开的时候项适原一言不发,只是脸色吓人地拧着眉。撕裂的伤口涌出更多鲜红的血,看得郁清弥眼皮抽动,但他也不敢说什么,只是胡乱把茶几上摆着的画具扫到旁边的单人沙发里,把医药箱里的东西一股脑拿出来,他也不知道哪一些有用。 项适原扫了一眼,问:“厨房是用明火吗?” 郁清弥点点头。 项适原又问:“有酒吗?” 郁清弥打开冰箱将所有酒水都取了出来,甚至还有两罐菠萝啤酒。项适原扬扬下巴,要了最烈的杜松子酒。他走到厨房,拧开燃气灶,慢条斯理地烤着匕首。 示意郁清弥打开酒瓶后,项适原接过猛然灌了一大口,又随手往自己的伤口上浇,冷汗流了下来。 郁清弥在海边被袭击的时候,项适原的黑发湿透又凌乱,脸色因为寒冷和失血而发白,轮廓绷得紧紧的,西装被海水和鲜血泡得皱巴巴的,但郁清弥没觉出他有一丝狼狈,和两年前刚掌握生杀大权时的凌厉一样。 他瞥了一眼傻站着的郁清弥。 郁清弥像是吓坏了,张了张嘴,好不容易才出声:“要……要帮忙吗?” 虽然本人的表情看起来完全不像想帮忙,且笨手笨脚也帮不上忙的样子。 “出去买包烟,万宝路。” “天才亮,英国市民没有这么早开店的习惯。” 项适原冷冷看着他:“滚。” 郁清弥求之不得,如获大赦地直接滚下楼。 临关门之前,他听见二楼传来一句几不可闻的,忍耐痛楚到了极限的脏口。 他尽可能无声地关上门,让陷入困境的猛兽独自疗伤。 *** 虽然在这边也算住了个把月,但郁清弥可没有清晨六点钟出门购物的习惯,他走了很久总算找到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除了项适原指定用烟以外,还用手机搜索了“养伤”、“饮食”等关键词组合,胡乱买了一堆食材,又估摸着项适原的身材挑了几件衣裤鞋帽。 英国的道路永远是上坡完了下坡,下坡完了上台阶,上台阶完了下台阶。郁清弥绕回小洋房的时候天光已经大亮,他额角发汗,通体清爽。如果夜色令人做梦的话,此刻便是最佳的梦醒时分。 然而在一楼玄关处他便闻到了那股非常具有侵略性的Alpha信息素,应该是烈酒系,但又不是他所知的某一种具体的酒。 混杂着不容忽视的血腥味。 这不是梦。 郁清弥认命地上楼。露台的窗帘依然拉着,室内昏暗,项适原躺在沙发上似乎已经睡着了,精赤的胸膛平静而规律地起伏着,右肩被绷带牢牢包裹,手臂和小腹上也有擦伤,但相比起来就不算严重了,只有右小臂上贴了一块纱布。 作为高高在上的太子爷,有的是人为项适原卖命,但郁清弥感觉这副豹子一般的身躯却像是亲自浴血奋战练出来的。他并未多想,只是觉得作为艺术生,如果能有这样的模特就好了。 茶几上放着个白瓷小餐盘,那颗血肉模糊的子弹可不是什么开胃菜,郁清弥只瞄一眼便别开头,看见一旁立着的原木画架上溅了点血迹,幸好他昨晚把画布挪到阳台晾干去了。 他不知道项适原根本没有睡着。 项适原浑身发烫,伤口剧痛,精神力濒至临界点,但他阖着双眼,依然保持清醒,以防这个敌方阵营的人发难。敌人看了他好一会儿,似乎确定他睡着了,才犹犹豫豫地走近。 藏在背后的匕首蓄势待发,他握紧刀柄。 然后又松开。 敌人给他盖了条毯子,还小心翼翼地不压到他的伤口。 过了一会儿,等玉荷花的信息素飘远之后,他把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缝,看见郁清弥蹲在冰箱前,背对着他把食物塞进去,一边抓耳挠腮,很苦恼的样子。 他不再紧绷的神经又放松了些,在郁清弥的唉声叹气中昏睡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