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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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迪在奋力擦洗一块深褐色的血迹。 这里是他的新家,一切都是新的,新墙纸,新沙发,新地板,然而就在刚刚,他在他的新家里被一个男人强奸了。 那个男人他认识,是他大学社团的社长西蒙,西蒙有一头金色的卷发,身材高大,相貌英俊,同时也是个疯子,纠缠了他半年多,被逼无奈之下他只能从郊区的房子里搬出来,搬到了城里住。 但这些都没人知道,甚至大学里的同学都以为他们关系很好,因为西蒙总是在学校里对他很好,他表现得和正常人没有区别。可是等出了学校,他就开始跟踪他,疯狂地骚扰他。他偷拍他,把精液抹在他家的门把手上,甚至有一次他在洗澡,等冲掉头上的泡沫后隔着一扇窗,他看见西蒙的脸正贴在玻璃上。 西蒙的蓝眼睛眯起来,微笑地做出一个口型:“婊子。” 快被吓得魂飞魄散,身体僵硬地站了两秒钟,然后科迪尖叫着逃出了浴室,而西蒙还在玻璃前津津有味地回忆欣赏他的窘态。 科迪快发疯了,因为那天后的第二天他在他家门口收到了他洗澡时的裸照,照片上不知道涂了什么东西,摸上去黏糊糊的恶心。 照片最后被烧掉了,他也因此下定决心要搬家,搬到西蒙绝对找不到的地方,但令人遗憾的是他不能搬出这座城市,因为他还没有读完大学。除此之外他在学校里处处躲避西蒙,绝不给他任何跟踪的机会。 科迪以为他已经做得非常好,因为这段时间西蒙的确没有再骚扰过他,可万万没想到两个星期后的某个夜晚,他家窗子被一块石头砸碎,石头上绑着一张纸,上面贴了许多被裁剪下的词,拼成一句话:“过得好吗?” 他报过警,但警察们只会一边喝茶一边嘲笑他:“噢——西蒙,等你被他强奸了再来吧,因为你现在拿不出任何被骚扰的证据。” 无耻!他是个窝囊废,只敢在心里骂人,拽过纸条,愤怒地冲到街上,在人群中他一眼就望见了西蒙,他那头金发在阳光下相当耀眼。他看见了西蒙,西蒙也看见了他,他冲他吼了一声:“科迪!” 科迪抖了一下,然后拔腿就跑,像疯子一样在街上狂奔,一路上撞到不少人,接着后背上一阵猛烈的剧痛,他被西蒙一脚踹在了地上。 西蒙蹲下来温柔地抚摸他,他说:“科迪,好久不见,我真想念你,你有没有想我?”他扶他站了起来,拍掉他衣服上的灰尘,“不想也没关系,你知道我想你就够了,对了,你刚刚去报警了?” 科迪几乎是被他夹在腋下,他不如他高大,身体因为长时间得不到锻炼,所以苍白得过分,当然放在此刻,也可能是被吓成这样。头顶的太阳过于刺眼,他快站不住了,像只蚊子似的嗡嗡地叫:“我没有报警。” “警察怎么说?”他显然不相信他。 “我,我真没有报警,西蒙算我求求你,别再跟着我了好吗?你到底想要什么?” 西蒙怪笑一声,摸上他褐色的卷发:“我想操你。” “进去吧!你是主人,要好好招待我才对。”他被推进一间屋子,环视一圈才发现这里是自己的新家。 “咔哒。”西蒙上了锁。 “宝贝你想从哪一步开始?”他边脱边向他走来,脸上露出迷人的笑容,“听我的好吗?” “不,不,西蒙别这样对我,我求求你,别这样……”科迪哭泣地哀求他,但他不为所动,看上去甚至还很兴奋,“你是应该感到难过,因为你欺骗了我,偷偷地搬到这里,这里有什么好的,灰尘这么大,噪音这么多。” “我还是喜欢你原来的家,”他抱住发抖的科迪,吻在他的脸颊上,“亲爱的,听话,乖乖把裤子脱了。” 科迪的两条腿忍不住发软,这里是他的家,没人会来救他,他绝望地想,西蒙已经开始拉扯他的拉链,但似乎有点坏了,几次都拉不下来。他趁他稍稍弯腰的空隙,猛地撞开他,冲向门口。 快!快! 离门口还有一步的距离,头发忽然被揪住,眼前猛烈的一阵摇晃,西蒙将他的头砸在门上,鼻子里一股热流,鲜血滴滴答答地流到了地板上。 “臭婊子!贱货!我就应该打断你的腿再操你!”西蒙发怒起来就像一头野兽,不断地嘶吼出脏话,然后用力一扯,将科迪的上衣撕碎,科迪哆嗦着闭上眼睛:“主,请原谅我,原谅我……啊!” 西蒙硬插了进来,鼻孔里喷出厚重的气息,他的肛门一定撕裂了,科迪能感受到黏热的液体顺着大腿流淌,痛苦地仰起头,一瞬间分不清到底是鼻梁骨更痛还是肛门更痛。 “好舒服,好舒服,我看见你第一眼就想这么对你了,”他开始摆动腰,插得又深又快,仿佛在无情地打一根木桩,“你的屁股这样小,竟然也能吃得下我的肉棒,真是不可思议!” 科迪已经说不出话,脸几乎渗出血,他的身体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摇晃,肚子深处似乎有一把钝刀,一下一下地割他的肠子,西蒙的呻吟声听得他简直要吐了。呜咽一声,眼泪从眼角里流出,很快就流满了整张脸,科迪的喉头发紧,忍不住干呕起来,而身上的西蒙仍然不顾一切地蛮干,将阴茎一遍遍地抽送,囊袋沉重地拍在他的会阴处。 没有理智,没有快感,如同动物之间的交配。 科迪感到羞耻、痛苦、憎恨,这个魔鬼一样的男人毁了他!摸向门边的桌子,那里有一把美工刀,也许起不了什么作用,但绝不能只让他一个人受折磨! 顺利地抓到了美工刀,他凭着直觉用尽全力向后一挥,那一刻整个后背都湿润了,他背对着西蒙,看见墙壁上,门上,一旁的桌子上,喷满了鲜血。颤抖地转过头,他看见西蒙瞪大眼睛,捂着脖子,缓缓地倒了下去。 科迪深吸一口气,鼻腔内全是浓烈的血腥味,他头脑发昏,晕倒在了血泊里。 等醒来时血迹已经干涸,西蒙的尸体也僵硬了,他的瞳孔涣散,嘴唇微张,看上去好像有话还没有说完。科迪不敢相信他真杀了西蒙,用手指试探了他的鼻息,真的没了,西蒙是真的死了! 他害怕至极,但不得不承认也有一丁点开心——他终于不用再见到他了! 后来,科迪肢解了西蒙的尸体,这是一个大工程,他身体瘦弱,而西蒙强壮,体型大,肢解起来非常费劲。他的骨头重得要命,用刀子不行,一定要用电锯,但他怕声音过大,引起邻居的怀疑,于是改成了放到绞肉机里绞碎,扔进袋子里捆好,而今晚他就打算开车将袋子里的尸块抛进河内。 现在他已经慢慢接受了他杀人的事实,这可能有点快,但他不在乎,因为他终于不用再见到西蒙了! “该死的!”科迪怎么也擦不掉最后一块血迹,但时间已经临近宵禁,他非得再快一点。 他放弃了,搬来一张地毯,盖住了血迹,拿上钥匙匆匆将袋子塞进行李箱。行李箱格外地重,他的腿又酸又麻,几乎快走不动路,突然听见有人在喊他:“科迪!” 循声望去,科迪手里的行李箱摔在地上,他看见了一个一模一样的西蒙! 那个西蒙同样是金发碧眼,身材高大,他微笑道:“科迪,好久不见。” * “试验如何?朱莉小姐。” “很顺利,你可以看看他现在的样子。” 门向内打开,里面坐着一个男人,双手双脚被束缚在椅子上,他紧皱眉头,闭着眼睛,整张脸都布满汗水,鼻孔到下巴有两道干涸的血痕,金发在房间外透进来的阳光下显得耀眼。他低着头,带着哭腔喃喃道:“主,请原谅我,原谅我……“ “嗯,怎么会有股臭味?” “他已经被催眠三个小时,在他脑海里相当于度过了五十年,这五十年里他自然是要进行排泄的。” “好吧,那我只好下次再来看望你了,科迪先生。” “哈哈,卢克院长你记错了,他是西蒙,科迪已经死了。” “噢,无所谓了,”卢克院长耸耸肩,走出房间,笑道:“感谢他们愿意把这位西蒙囚犯送给我们做试验,不然上哪里找这么好的小白鼠。他还要被催眠多久?” 朱莉小姐抬手看了看手表:“还有十八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