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IF线 未曾相遇(下)
雾偃变得更忙了。 戚忧开始为雾偃不回消息而担忧,他开始频繁的梦到看不清脸的男人中枪、被炸弹炸死、被捅倒在血泊里,然后惊醒,惊慌失措地去找传呼机,给雾偃发消息。 奇怪的是,每当这个时候,雾偃又总是回得很快,好像他能知晓戚忧的噩梦,又或者他一直在等待戚忧的消息。 他每次路过战场,遇到巷战,总会忍不住想,雾偃会不会是其中的一员。 第一次忍不住插手是冲动,但有了第一次以后,一切就变得顺理成章。 等到雾偃揶揄地转发了新闻标题给他,戚忧才意识到,他好像出名了。 雾偃:“战场魅影”“反抗军的救星”,杀手先生,你出名了。 用户2424753:你怎么知道是我? 雾偃:你每次忍不住插手,不是都要问我安全不安全吗? 雾偃:傻瓜,我没事的,别担心了,也别去插手太危险的战斗。 雾偃:我算是个首领吧,一直在后方,普通战斗波及不到我的。 戚忧又握紧了传呼机,那个小小的机器早就被他摸得掉了一层漆,按键也坏了几次,他在雾偃的指导下找了零件换过好几次。 他拿着传呼机,胸口有什么东西一直在涌动着。 用户2424753:战争结束以后…… 雾偃:战争结束以后,那可有点远了。 雾偃:这么说来,我可是一直让你帮我打白工了,这样不好。 戚忧感觉雾偃好像在把话题岔开,可为什么呢?他不想谈战争后么?也是,那太遥远了。 雾偃:这样吧,你们那边下单可不可以指名?我来付钱给你。 戚忧被他的网友“包养”了。 雾偃好像真的是反叛军的高层,因为教官们竟然接受了让他买断戚忧的单子的提议,而雾偃也真的出得起那价格不菲的佣金。 他不再用担心传呼机坏掉了,因为他的联络器上也加上了身为雇主的雾偃。 但不论是他,还是雾偃,还是喜欢用那个传呼机联系。 小小的屏幕,还没有键盘面积大, 只能放得下几行字,输入起来也不快,但是…… 雾偃:这次的目标丘蝉,是丘家的一位堂管事。 雾偃:他是丘兴企的左右手,最擅长操纵民生物资的价格。 雾偃:去年西北荒年,就是他策划的。 凌晨一点了,雾偃还在一条一条地发消息给过来,讲解这次任务目标的背景。戚忧裹着被子坐在硬板床上,看着自己的终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从雾偃开始给他发任务开始,每一个任务目标,雾偃都会这样,一点一点地给他解释这个人的背景,生平。他派过来的任务,无一例外,全都是罪该万死、手上鲜血无数的恶人,而雾偃的解释……就像是,在减轻戚忧的心理负担。 雾偃打起字来就像是停不下来一样,戚忧看了看表,即使他收到每一条信息都高兴得、幸福得可以立刻死在这里,也还是打断了雾偃。 用户2424753:老板,可以了。 用户2424753:我是专业杀手,不管好人,坏人,我都一样杀。 用户2424753:我不在乎这些的。 雾偃:我在乎。 雾偃的回复来得很快,戚忧看着那行字,他觉得有点肉麻,但却克制不住自己。快三十岁的男人,竟像是13岁的少年一样,深夜裹着被子把自己团成虾米,听见自己如擂鼓般的心跳。 雾偃:我也想在乎。晚安。 戚忧想,他的脸一定是烫的,因为我的就很烫。 用户2424753:晚安。 = 或许真如雾偃所说,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反叛军的势力摧枯拉朽,直取京畿。 “战场魅影”“反叛军救星”这些乱七八糟的名号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个反抗军和联邦都如雷贯耳的代号,“时雨”。 戚忧问过雾偃,为什么要给他这个名字。 雾偃:嗯…… 雾偃:我见到我喜欢的人的那天,天上突然下了雨 雾偃:我觉得这个名字很美,就一直想用上 雾偃:怎么,不喜欢么?我们换一个? 戚忧看着“喜欢的人”那几个字,心直直地沉下去。 他知道这是不应该的,雾偃是反叛军高层、他们只是素未谋面的网友,雾偃那么优秀的人,有喜欢的人,也再正常不过。 可是戚忧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难过。 用户2424753:你喜欢的人?你们在一起了么? 他打着字,透明的液体就滴在屏幕上,他手忙脚乱地擦掉,怕这个脆弱的古董机器进水坏掉,擦完了才意识到,是他自己掉的也眼泪。 屏幕又亮了。 雾偃:嗯……我觉得算在一起了吧。 戚忧又觉得,他好像也没有那么难过了——他的好朋友雾偃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这难道不值得开心吗? 作为好朋友,他应该开心一点的。 京畿陷落的比预想的还快,戚忧的子弹射进近卫军第二大队统领的太阳穴的时候,反抗军的军旗已经插在了议会大厅的广场上。 敏锐的反抗军成员发现了他,几个小伙子喊着“时雨大佬”就要冲过来,戚忧闪身从窗口滑到楼下,隐没在巷子里。 反抗军的高层们在议会里驻扎下来,晚上,广场上开起简陋的庆功宴。 戚忧没回铃铛岛。因为雾偃这样的大主顾,教官们给了他足够多的自由。 于是杀手就坐在议会大厅的屋顶上,看着广场上的人,猜想着谁是他的网友。 他着重地看着身边有佳人相伴的,但好像看哪位,都觉得差了点意思,不会是他的网友。 他发消息给雾偃。 用户2424753:庆功酒好喝吗? 戚忧紧张地盯着人群,却许久,没有看到一个人掏出一个和他一样的传呼机。 很久,传呼机才又震动起来。 雾偃:在其他大区打扫战场,你没受伤吧? 戚忧盯着屏幕看了很久,突然轻笑了一声。 用户2424753:没事。 兵败如山倒,京畿的残余力量全部收缩到了兵肃大区,依附在洛家为首的旧世家旗下,眼看已经是强弩之末,不足为惧。 或许是战争即将结束,戚忧的心情轻松了一些;而一直岔开话题的雾偃,最近也会和戚忧聊聊未来。 雾偃:战争结束了以后,你想做什么呢? 用户2424753:不知道。我除了杀人,什么也不会。 雾偃:杀人很好呀,杀人厉害也很棒,大英雄时雨。 戚忧看着“时雨”两个字,觉得有点刺眼,他于是发。 用户2424753:别这么叫我。 雾偃:好吧,那你叫什么名字?总不能叫你242吧?用用?户户? 用户2424753:…… 戚忧看着屏幕上的消息,某种不忿的情绪又涌上来。 用户2424753:战争结束了的话,你来找我,我就告诉你。 雾偃:那可不行,我不会见你的,我喜欢的人会难过的 戚忧看着这条信息,气就不打一处来,他想,你喜欢的人就那么重要?又这么任性?老子为你出生入死那么久,见一面都不行? 但他还没来得及抱怨,就又看见雾偃的新消息。 雾偃:这样吧,战争也快结束了,我和首领商量好了,你帮我杀完最后一个人,她会给你、和你所有想带走的同伴全新的身份。我也不会再联系你,你扔掉这个寻呼机,没人会知道你、你们曾经是杀手。 雾偃:这个报酬好么?重新开始。 戚忧盯着传呼机看了很久。 报酬。帮他杀完最后一个人。 他想,他这个网友真的太狡猾了,到了这样的时候,竟然把这一切变得……那么像一场纯粹的交易。 或许雾偃喜欢的那个人真的很好,让雾偃把那些戚忧心动过的、沉迷过的无数细节和文字都变得滑稽又可笑。 那他如果还在乎,未免也太可悲了。 戚忧:好。 收到最后一个任务目标的信息的时候,戚忧一愣。 这是个他见过的人,他印象深刻的脸。 洛家家主洛轶。 联邦余孽全部龟缩在洛家的羽翼下,这个任务目标并不奇怪,甚至说得上是恰到好处。 雾偃依旧孜孜不倦地给他灌输着目标的恶行。 雾偃: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14岁的时候就杀了自己的父亲。 雾偃:对他视如己出的继母和妹妹也死在他手里。 雾偃:他为了权利,几乎杀了自己所有的血亲。 雾偃:他身边的人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对他再好,最后都死于非命。 …… 戚忧看着屏幕上的信息不停地刷新,总有种雾偃其实还挺在乎他的错觉。 这种错觉让他觉得荒谬,也让他觉得自己有些可笑。 用户2424753:好了,是最后一次了。就此结束吧。 那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发来消息。 雾偃:他喜欢烟花。 这是在说什么?戚忧有点茫然,有点生气,但是又有点侥幸——雾偃在说这些有的没的的事情,是不是他也想再多说两句,再多发几条,晚一点结束呢? 用户2424753:……说这些干嘛? 用户2424753:兵肃现在那么乱,我能放烟花把他引出来吗? 戚忧发出去,有点盼着雾偃多和他逗两句嘴,虽然他同时也在唾弃自己,不应当再去耽搁一个心有所属的友人。 但雾偃却似乎已经不再留恋了。 雾偃:哈哈,说的也对,是我想多了。 雾偃:嗯,倒数之后,就把传呼机销毁吧。 雾偃:大英雄时雨,迎接你的新生活吧:) 这是戚忧第一次看见雾偃发表情,其实有点可爱,只是,他确实没心思去欣赏了。 或许是知道戚忧的心情,雾偃没有等他,径自开始倒数。 雾偃:3 雾偃:2 雾偃:1 雾偃:晚安。 但戚忧最终没有扔掉那个传呼机。他剪断了电池的连接线,却依旧把那个寻呼机放回了那个离心脏最近的兜里。 最后动手的时候,戚忧还是迟疑了。 或许是那个雨夜的印象太过深刻,戚忧仍旧记得那次相遇。雨夜里为他停下的飞车,被他踩脏的柔软地毯,半边脸毁容的俊美青年,温暖又昏黄的灯光,和来自陌生人的、不设防的信任。 现在想起来,洛轶给他的感觉,有点像从前的雾偃。 即使只有一瞬的迟疑,对于洛轶这样的角色来讲,似乎也足够翻身。 但或许是因为残疾,或许是楼下逐渐接近的枪响让了这位高贵的世家家主意识到大势已去,洛轶并没有按动什么警报之类的东西。 他只是坐在轮椅上,看着戚忧,笑着说了句:“好久不见。” 戚忧握紧了手中的枪,戒备,但真诚地道谢:“那天谢谢你,不然我可能要病几天。” 洛轶摇摇头。他脸上的伤早已经好了,那张俊美无俦的面容在夕阳的余辉下耀眼又柔和,即使是要取他性命的杀手,也不由得有点心软。 美色所获,或者那个雨夜真的对戚忧来说很重要,杀手在抬起枪之前问他的任务目标:“你还有什么遗愿吗?” “遗愿?”洛轶歪过头,眯起眼睛看着戚忧,然后慢慢地、慢慢地挂上了笑意,“我一直想着,什么时候能再见你一次,现在是你来,我已经很开心了。” 他推着轮椅转过身去,戚忧犹豫了一下,没有拦他。 洛轶推着轮椅来到阳台,太阳又往下移了两寸,天边更红了,像是燃烧着的旷野。 “硬要说遗愿的话……我那时候想啊,再见你的时候,如果你不是那个苦瓜脸就好了,你让我至少看着个笑脸去死吧?”洛轶回过头来,看着戚忧说。 戚忧的喉咙灼烧着。 他不知道为什么,梦寐以求的新生活近在咫尺,他却感觉不到一点雀跃,只觉得像是被巫师的手扼住了喉咙,连呼吸都变得艰难而局促。 他知道他不该答应这样一位枭雄的条件,他也知道在敌人面前放松警惕往往意味着死亡,但戚忧只犹豫了一瞬,就答应了。 “……你让我……准备一下。”戚忧说,然后转过身去,处理自己的情绪。 “好了。” 他转过身来,挂上了笑容,他觉得可能有点难堪,但任务目标的遗愿,他已经…… 戚忧抬起头,那个漂亮的男人还背对着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并没有转过身来看他。 他心中有种不祥的预感——他走上前去,看见男人靠在轮椅上,双目含笑,沉沉的睡去。 他的最后一个任务目标,没有劳烦他动手,自己温顺地、带着笑容死去了。 尾声 戚忧被呼喊着“时雨”和“英雄”的人群淹没。 他被人们簇拥着来到广场上,人们把他高高的抛起来,然后无数双手把他牢牢接住、又再一次抛起…… 他人生中第一次生活在阳光下,第一次被众人这样注视着,但奇怪的是,戚忧一点也不觉得开心,他只觉得空虚而荒谬。 陆投珠穿着军装来到他面前,在他身上挂了一枚勋章。戚忧透过她的肩膀,看见盖着百布的尸体被从洛家大楼里一具一具地搬出来。 他不知道那一具是洛轶的。 “有人委托我给你这个。”陆投珠递给了他一个小盒子,“一共120个,都是联邦政府有记录的,即使将来反抗军倒台,也没人能查出问题来了。” 这位未来的女总统,后退一步,对着戚忧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我代表反抗军、代表未来的心联邦的6亿人民,感谢您为了结束战争做出的巨大贡献。” 戚忧沉默着接过那个小盒子,看着陆投珠真诚而感激的眼神,想问什么,又最终没有问出口。 或许他对雾偃来说只是一把刀,战争结束后,那样位高权重的大佬想要和这柄刀撇清关系,又或者他察觉到了戚忧的感情,那个忠贞于心上人的友人选择与他划清界限,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他没有再多想,也不敢再多想,点了点头,拿着盒子,走下了台子。 人们簇拥着他,花环被戴到他头上,就像一个真正的英雄。 以后要去做什么呢? 戚忧在人群的簇拥下,慢慢地想。 他想起来,雾偃说过,洛轶喜欢看烟花。他答应那个擅自去死的任务目标,要给他看个笑脸,却没有做到。 那就去放一场烟花吧,铃铛岛就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