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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上的灵魂碎片可以作为一种传播媒介。 比如我现在把碎片放到沈大叔身上,那么沈大叔不论身在何处,我都可以通过那片碎片把自己的整个灵魂传送过去。当然也可以做到千里传音这种程度上的事,但是我接受不到对方的声音…… 我问这样把灵魂分成很多个小片给很多人,会不会导致灵魂变小之类的后遗症。 沈大叔和蔼地回答当然不会。只要有灵力在,灵魂会自主修复的。 正午十二点,继任仪式正式开始了。 说是继任仪式,我看更像家庭聚餐,桌上人除了坐在沈老爷子旁边的老太婆,都是脸熟的,沈家大概也就这些人了吧。 朗莲华俩月没吃过东西,此刻正矜持地啃着一个鸡腿。 我左边坐着沈老爷子,右边坐着沈大叔。胡碴大叔端着一托盘的敬酒杯站在一边,他已经不再不修边幅,胡碴也刮个溜干净,啧,好一朵忧郁的帅大叔。 总觉得桌上的气氛有些奇怪。 后来沈老爷子站起来,我赶忙也跟着站。他一挥手,把端着老白干和敬酒杯的胡碴大叔招了过来。首先给我介绍了旁边的老太婆是他内人,然后就开始了正事:敬酒。 胡碴大叔倒酒,端给我两人。 沈老爷子:先干为敬。然后他一口就把酒灌进嘴,我也跟着把酒一仰头倒进嘴。辛辣的感觉在口腔弥漫开来,顺着嗓子一路烧到胃里。 接下来沈老爷子示意我可以打灵魂印记了。我便顺从地抬起手,放在他的额头前,默念分离灵魂和打入灵魂的结印。法阵顺利地完成了,沈老爷子现在是我的人了…… 沈大叔也来敬酒之前,我赶忙往嘴里塞了两口在我面前的炒芹菜和溜肥肠。这么灌下去万一胃穿孔了怎么办。 沈大叔的仪式也进行得很顺利。 沈阿姨的仪式失败了一次,但是第二次很顺利。 沈小妹使着小性子,举着一个四两口杯要敬我酒,胡碴大叔拗不过,在我眼皮底下把那个四两口杯一气注满。我问沈大叔这也要喝光么,沈大叔给了我肯定答案。 朗莲华把凳子搬到墙边捧着一个碗专心吃菜,连眼皮也不抬一下看我。 我苦笑着又塞了两口肘子肥肉,硬着头皮分两口把四两口杯中的酒灌下肚。 沈砖显然是找瓢未果,一把抢过沈小妹的四两杯来敬我将就一下,我眼都不眨一下就灌下去,沈砖怪叫新当家好气势。 最后是胡碴大叔来敬酒,幸好拿的是普通的敬酒杯。 灌了酒以后,我对他施阵,第一次就失败了,我以为我喝多了把阵施错了,就又来了一次,还是失败了。 “司马……”沈阿姨脸上有微微的不安,上前来拍胡碴大叔的肩膀。 原来胡碴大叔不是沈家人,那声不明意义的司马告诉了我。那他还有必要接受这个阵么? 沈老爷子也起身过去:“小玄,我把你视如己出,志华在天有灵,定会感到欣慰。” 酒劲上头,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什么原因,我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最终结果还是我成功给胡碴大叔布上了灵魂印记。 仪式结束了,饭桌上的气氛更奇怪了。现在我是沈家家主了,还是朗家徒弟,还是个姓罗的家伙。 饭后,我坚强地用自己的双腿走回了早上还是个水帘洞的屋子,躺在床上鞋都没脱就起不来了。 朗莲华也跟着我进屋,不知在忙些什么。 朦胧中发觉屋里多了一个人,好像是沈阿姨。 “吸人魂魄,你可知有多逆天!……”朗莲华的声音。 “那又如何,没有伤亡……”沈阿姨的声音。 “……如何谢罪……” “……黄口小儿!……” “灵能师联盟群龙无首……” “你能做便去做罢!……” 后面的话我就没有听到了,直接呈死狗式就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朗莲华正用奇怪的表情盯着我看。看我醒来,他立刻把目光转向了别处。 “怎么了?”我嗓子哑哑地问。 “没。”他果断回答。 “我们能回家了么?”脑袋还是宿醉的昏昏沉沉。 “回家?我可以,你不行。” “不会又是行内规矩吧。” “家主要陪伴成员左右,这是理所当然的规矩吧?” 顿时头更痛了。我此时只想找到那个写的规矩的本本把它撕个粉碎。 我果断跟朗莲华密谋了一次逃跑,还没翻出墙头就被原沈大当家捉了回来,喊着千万不能坏了规矩啊! 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我还有工作,就指它赚钱呢,我到现在还是一根土光棍,要是一辈子被圈着这沈家就完蛋了啊完蛋了。 沈老爷子也不是不通人情的人,对我的处境表示出了十二万分的体谅,但还是斩钉截铁地要我留在他沈家。 我无奈地笑笑,说如果我现在命令你放我走你会不会放。 沈老爷子沉默。然后要给我来个猛虎落地式,我眼疾手快一把捉住他。 他小胡子颤抖着说,你一定要走的话,一定要带走一个沈家人常伴左右。 结果沈家人一开会,胡碴大叔司马玄自荐要跟我走,虽然这让会议的气氛变得更奇怪了。 出门的时候,沈阿姨蓄在眼眶里的眼泪终于掉下来了,口里叫着家主一定要抽空回来看看。 大概这沈阿姨是喜欢这司马玄的。 他过中年而不娶,她过中年而不嫁,却始终不能在一起。不知有何隐情。 话虽这么说,我是个程序猿,班还是要上的。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全职保姆? 司马大叔和朗莲华一路跟我回了租住的屋子。 我洗了块抹布直接冲上去擦电脑和电脑桌,擦过了直接坐在电脑前开机,头也不回地对那俩人说:“随便坐吧。” 朗莲华好歹也在这呆了两个月,各种摸得熟,他直接去了隔壁副卧。 司马大叔在客厅站了一会儿,便自己摸到厨房去。 我坐等开机。 习惯性地掏出钥匙,把U盘插在了USB孔上,然后才发现我已经一周没管小组的业务了。 又掏出手机,发现已经没电自动关机。我不得不说山寨机的待机功能太强大了。 一个直充一个座充把手机电池充上电。 一偏头,发现司马大叔在客厅扫地,我忙叫住他。 司马大叔说地上太脏了,然后批评了我的生活态度。也确实,我几个月也想不起来扫一次地,回家就开电脑洗澡,副卧根本也几个月都想不起来去一次,上次去还是两个月前跟还是个小鬼的朗莲华相遇的那天。 我说你这都跟我到家了,意思意思就回去吧。被司马大叔一口回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