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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时,满目飘拂的鲛纱,让她误以为回到波月楼了。怔忡盯着帐顶看了良久,隔着朦胧的经纬,看见山洞嶙峋的石壁,才确定自己身在哪里。床头有一套新衣,是蓬山统一的式样,月白的袍子镶嵌蓝色滚边,穿上很觉得温暖。她咂了咂嘴,发现做神仙就是好,危急关头总有让自己过得舒服的手段。他是个墨守成规的人,以前一直一丝不苟遵循九州的规则,可是落进这红尘里,便开始一次又一次破戒。她有些担心,不知这些逾越积攒起来,最后会不会一并清算。 从山洞里走出来,日光之下,雪原之上,一个素衣银袍的人正以枝为笔,在平整的积雪上练字。崖儿痴痴看着,恍惚蓬山的岁月里,那个圣洁的紫府君又回来了。他运笔如龙蛇,最后一个轻云蔽日的立刀作为收势,长风浩瀚,白玉簪头的锦带被吹得飞扬起来,那道清澈的眼波穿过繁复的纹理,落在她脸上。她心头一阵怦然,仿佛自己还是碧梅扛着扫把清扫落叶的杂役,见了天人之姿的府君,自发生出云泥之别的自卑感。 “你醒了?”他丢了树枝过来,看她拘谨,觉得奇怪,“怎么了?” 她笑了笑,“这阵子你一直奔走在云浮,我都快忘记你原来的样子了。看你练字忽然想起琉璃宫,你真的不属于这浊世,刚才的你才是原来的你。我在想,就算我将来投胎转世,每一世见到你,必定都会一眼惊鸿,不管我那世是女人还是男人。” 紫府君眨眨眼,侧着头思量,“前面说不错,我很喜欢,可最后那句是什么意思?” 她大笑调侃:“意思是就算我哪一世错投了男儿身,也还是不会放过你。” 他的一双眼在天光下愈发明亮,眸中是深浓的笑意,趋身拉近她,怅然的语调回荡在她头顶,“如果你真的变成男人,那我也认了。一世祸害不完,还可以留到下一世一并结算。” 她紧紧抓住他的手臂,希冀地望他,“说定了,你要记住我,永远不能忘记。” 他垂眼看她,“这话应当我对你说,你要记住我,不能忘记我。如果忘记了……偶尔午夜梦回,想不出我是谁,至少要对这张脸有似曾相识之感。” 彼此都知道好景不长久,所以字里行间总有一股悲凉的味道。崖儿从来不是黏糊的脾气,生死也看得很淡。她从落地起就受尽苦难,人生最后能有这样一段辉煌,已经是意料之外的惊喜了,万一有幸缘分不断,那时间绝不能浪费在兜转彷徨上。 “我想不起来你就提醒我,做什么似曾相识?你告诉我,我们相爱过,曾经是最亲密的人。你长得好看,说什么我都会相信的。” 他简直要发笑,她的贪财好色倒是从来不掩饰。许多人都惧怕她冷血无情,其实是他们无福消受这世间最可爱的姑娘。 她回头看他们栖身的山洞,他给洞府做了个门楣,中间郑重地落了款,叫“波月洞天”。她眼里浮起一片凄凉,“和我娘比起来,我幸运得多。如果当年他们能逃过追杀,也像我们一样找个山洞安家,再也不问江湖事,那该多好!” 他负手回望,淡声道:“人之生死都有定数,他们的故事结束了,你的故事才能开始。” 她转头看他,“那么我的故事结束时,会成就另一个人故事的开始么?” 他微笑,“你的故事不会结束,我不会让它结束。”怕她再追问,忙岔开了话题,“你带我去那片山崖看看吧,离这里远么?” 崖儿说不远,那片山崖,是她爹娘最后一程的归宿。骨骸虽然移走了,但他们的魂魄不知是否还停留在那里。 他们在广袤的雪域上行走,从这里过去,沿着小树林走上二里就到了。积雪踩踏,发出咯吱的声响,经常一脚深陷,需要身旁的人来扶持。远远看见那片凸起的山岩了,白天很寻常,但那个月夜,却是她父母头顶唯一的遮挡。 时隔多年再站在这里,心里依旧感到凄惶。仙君的手紧紧握着她,温暖坚定,给她力量。她看着岩下的三块石头,缓声说:“我的母亲在别人口中,似乎除了容貌就没有别的了。他们提起柳绛年,无非是万户侯府的大小姐,一曲令天下男人无不艳羡。可是他们不知道,我母亲才是真正的女中豪杰。她一生娇养,没有受过半点苦,最后却随我父亲亡命天涯。酒馆里的狸猫告诉我,她中箭后一声不吭,到死都没有对我父亲抱怨一句疼……” 他哀戚地望着她,“所以你和你母亲很像,有坚韧的心性。” 她赧然一笑,替他把话补全,“也同样遇见了值得托付的男人。两年前我来替他们拾骨,那时候我以为自己这辈子不可能拥有爱情,我活着,就是为了替父母报仇。也许是爹娘看我太可怜,把我推到了你面前,真是没想到,我居然会有这样的成就,现在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 她所谓的成就,很大一部分是指睡了神仙吧。其实也是这神仙道心不定,才最终上了她的钩。两个人的姻缘,是万万年前就注定的,不管以怎样的机缘巧合开始,是中规中矩还是剑走偏锋,最终都是一样的结果。 一缕发丝在她颊畔飞舞,他伸手替她绕到耳后,“我等了一万年,等来的是你,这何尝不是我的成就?” 她在阳光下轻笑,红唇贝齿,说得娇俏,“我只怕引你破了戒,你就无所顾忌了。你这人太随缘,会不会再去喜欢别的姑娘?” 白雪映照他的眉眼,他做出苦恼的神情来,上下左右端详她,“你这么胖,往我面前一站,我眼里哪还塞得下别的姑娘!” 这下子她不乐意了,一蹦三尺高,“我哪里胖?聂安澜,你给我说清楚!” 他只顾笑,被她摇得讨饶,“我说错了,说错了……”低下头,换了个暧昧的语调,在她耳边低语,“一个你便让我丢了大半条命,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去应付别的姑娘了。” 两个人之间的私房话,慢慢也变得不那么难以启齿了。他能发现自己的改变,往日的蓬山之主不问世事,但千万年风平浪静的生活,早已令他感到厌倦。他生来是个情感丰沛的人,有一颗眷恋红尘的心,却被迫枯守琅嬛。万年的水滴石穿,棱角渐渐被打磨,但于不为人知处,依旧保有残留的锋芒。愈深入红尘,愈爱上这片泥沼,即便有灭顶的危险,他也深深坠下去,不愿起身了。 笑闹间,有浅灰色的点移动,起先尚远,转眼就近了。他驻足四顾,周围狼群聚集,这种生灵有极强的戒心,在没有确定你对它们也是友善的之前,不会轻易接近你。 它们保持一定的距离,发出呜咽般的低鸣,围着他们打转。直到狼王现身,立刻汇聚起来,在它身后站定待命。 仿佛一场正经八百的交涉,人和狼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