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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下油炒的,但极其清爽,并不油腻,反而能够解一解吃那么多肉的荤味。 再喝一碗水,黑毛觉得够了,起身问温迪,去打谁? 温迪正品着果汁的滋味呢,陡然听到这么一句,先是一怔,继而笑了。 “我说你怎么吃好吃的还板着脸,合着是担心我叫你卖命啊?” “没那么说。” “放心啦,我可珍惜你啦,比你还珍惜你呢。”温迪轻飘飘抬手叫他坐下,“休息够了再走。” 于是黑毛乖乖坐下。 他闲不住,开口问温迪,“等下去哪?” 温迪喝着果汁,头都懒得抬:“昨天不是说好了吗?上山,进雨林区检查。” 黑毛刚想问查什么,脑子比嘴快,想起来了,及时刹车。 对咯,昨天在雨林区扔下那么多诱饵,不就是为了试探蛇群还在不在?今天是得去检查一下。要是肉条没了,他和温迪就得再来一次森林扫荡,务必要将这片区域里所有的蛇全部铲除,免得到了月圆夜,又跑出来闹幺蛾子,给他们找麻烦。 不过他比较奇怪的是,温迪看起来好像不是挺着急。 搁平常,她应该做了饭团直接出发才对,要吃早饭可以在路上吃,怎么居然还在家吃,不仅在家吃,还做得这么丰盛,这日子过得也太悠哉了吧? 他是不敢问,也不知道温迪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也是怪他不问,要不温迪肯定能回答他的问题,她当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不就玩呗。 现在她们什么都有了,什么都不缺。扛过了近三月的大雪,扛过了连续两波堵在门外的变异兽袭击,扛过了蛇群追杀甚至反杀把人家疑似灭绝,什么危险都见识过了,也熬过去了,为什么还要憋憋屈屈地过日子?贱不贱呀?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见识过狂蟒之灾后,温迪已经想开了,在反抗的道路上,她还得注重四个字:及时行乐。 攒这么多东西就为了攒啊?难道不是为了用吗? 有得吃,就得吃,不吃白不吃,不吃就烂了。 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只要不作死,自己高兴就行。 ——我要去杀蛇,这影响我要吃大餐吗?不影响。 讲古,那些闻名的刺客出马前,哪个不是得准备一场盛大的宴会为英雄送行呀?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虽然温迪做不到那些英雄的为所欲为,但起码可以做到自给自足。几块猪肉还吃不起吗?几杯果汁还舍不得榨吗?新鲜葡萄熬不过冬天全部都烂光了,她光攒着不是傻吗? 要不是酒量差,她都想喝杯送行酒再出发了。 虽然喝不得送行酒,好歹也可以喝几杯送行果汁。 她想着,端起一杯劝黑毛:“你也来喝一杯?” 黑毛摇头:“我就喜欢喝水。” 温迪啧了一声,摇摇头:“你这人过得没滋味。” 她喝完最后一口果汁,又坐了一会儿,站起来,拎起早就准备好的行囊及工具,出发。 出发前黑毛很纠结:“我们带这么多东西,等下要是真遇上蛇了,方便对付吗?” “也不一定会遇上蛇。”温迪拍拍他的肩,“再说我信任你,你肯定背得起。” “我是怕你……唉,算了,到时候交给我提着吧。”黑毛改口,“走。” 于是两人就由山洞出发,马不停蹄上山,进入雨林区。 进雨林区前,两人有小小的争执,就是谁走前面。 温迪说她认路,黑毛说他反应快,经过友好协商,俩不算矮的人在密林里并排走。 “这不神经病吗?”温迪边走边抱怨,“好挤啊!” “安全。”黑毛被骂也坚决不改。 温迪懒得理他了,按照记忆,找昨天扔肉条的地方。 她边看旁边的树边找,有的树上做了记号,有的树长得比较奇怪,比如附近的树叶子大多是绿色的,但有几棵树的树叶却非常奇怪,是红色的,这样就会使它们特别显眼,也容易叫温迪对这里有印象。她就特意挑这种容易记的场合,才丢肉条,果然走没多久就找到一处熟悉的区域,“我记得就丢在……” “在前面!”黑毛眼睛尖,他只找肉条,鼻子又灵敏,所以比温迪更快发现。 他拉着温迪往前跑,温迪被拖在后面,脚步凌乱,踉踉跄跄地跟着。 到了前方,果然可以看到满地躺着一堆碎肉条。 “嘿嘿!”黑毛指着这些肉条,兴奋地说,“是不是这?我记得这些肉条是我扔的!” 温迪点头,想了想,说:“往右转45度,我们再接着走。” 有了第一个区域作为参照物,找剩下几处扔肉条的地方就简单了,温迪找路很快,没多久就把附近都走遍了,通过半小时的巡逻,可以确认她们昨天扔在雨林区的肉条没被碰过。 这些诱饵没有缺失,由此可见,蛇群是真的已经被灭族了,就算还有,剩下的也一定不多。 要不然,她扔肉条扔了这么多,扔的范围这么广泛,怎么这些肉条竟然没少? 她扔肉条和让黑毛扔肉条都是扔完做记号的,绕着肉条分布区域在地上划痕迹,就跟犯罪现场绕着尸体画白线是一样的手段。要是缺了肉条,她肯定会发现,但是这些痕迹没有被破坏的迹象,可见,不仅这些肉条没人吃,而且它们附近甚至都没生物接近过。可见,是真的没蛇了,就算还有,也就少数几条,要不早就该发现这些食物,循着味道大快朵颐了。 确认蛇群已被夷族后,温迪放心了,比起熊,她更担心的是蛇在月圆夜变异,它们的特殊体形注定了一旦它们能变异会是温迪最害怕的麻烦。 “行了,走吧!”温迪高高兴兴地往外走。 “回家?” “想什么呢。”温迪反手指着自己的背筐,“要是出门就为了上山,我还准备饭团干嘛?” “对啊,你准备饭团干嘛?”黑毛问,“今天想去哪里玩?” “玩?我才不玩呢。”温迪摇头,“去熊穴。” 熊穴就是熊洞,后来温迪觉得那就是个底下洞穴,算不上熊的真正住所,所以给它改名熊穴,用来跟真正的熊洞做区分——虽然她还没找到真正的熊洞。 黑毛问去那干嘛。 “找熊洞啊!”温迪理直气壮地说。 “你知道它在哪了?” “也不能说知道吧……”温迪不太有底气,“应该说,有一条线索。” “线索?” “嗯,我昨天看到了一个蜂巢。” 昨天发现熊穴没有熊,回到家后,温迪也一直在纠结熊的下落,她总觉得不找到熊就没法安心。后来,她想起自己在熊穴附近的果树林里看到了一个蜂巢,她想,蜂蜜和熊好像是经常挂钩的,熊爱吃蜂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