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妃作品集 - 耽美小说 - 西门庆爱武松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60

分卷阅读60

    人家,跑到李雪梅门上死献殷勤,当我没听到你缠着人家要一口,要一口,又要一口的!

    当我不知道你天天替我跑腿送货赚的那些银子,全都悉数买了东西讨好人家了?

    当我不知道你一天八大遍地往人家门上跑着占便宜,还怕被人家爹看见。

    人家都明说了要等着成亲之后才能给你一口的,你还天天缠,说吧,偷着去亲了几回了?她那大身板子你摸过没有?”

    “我……”他的脸色涨得红赤,上来就要扯我的领子。

    我扣了他的手腕?,仰面就骂:“武二,别仗着自己能打就乱欺负人,你敢跟我说你跟那李雪梅当真就什么事儿都没有过?”

    “老子真没有!”他一把甩开我,气得直喘粗气:“我买东西给她是因为……是因为想要她的女儿红。”

    我捶胸顿足竭斯底里:“苍天啊,见过变态的,没见过你这么变态的!见过无耻的,没见过你这么无耻的!

    还敢说你不是不要脸?那三十六岁老女人的初红你也要?是想拿来练功还是想拿来配药啊?”

    他用手指指着我的脸,气得舌头打结:“西门庆,你……你……你……”

    我看他脸色不对,心下略一犹豫:“那个……难不成咱们说的不是一种东西?”

    他吼道:“谁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我说的女儿红是坛好酒!但凡家里生了女儿,当爹的都要买上一坛埋在树下,待到她成亲时再挖出来喝。

    十八年的味道就很醇了。她李雪梅都三十六了还没嫁人,那个酒的味道谁人能比?我就贪着去偷喝两口又怎么了?”

    天聋地哑,气氛尴尬。

    我喃声道:“这个……原来你说的是酒啊,这酒的名字好变态,叫什么女儿红,跟我想的的确不是一回事!”

    他扯着我的领子大力抖动:“西门庆,那你想的是什么东西?你这个臭不要脸的!”

    “文化差异,千年代沟,我哪儿知道这年月会有人给酒起这么粉红的名字。你松手,快松手,我要快被你晃成脑震荡了。”

    他气哼哼地将我一把甩开,坐到一旁黑着脸生气。

    我扶着桌子站了好半天,两只眼睛才能正常聚焦。

    “那个……武二啊,这个事儿是哥哥我做错了,对不住你。”

    “哼!”他将身子一转,不肯看我。

    厚着脸皮坐到他旁边哄他:“武二啊,哥哥我年纪大了脑子不灵光,一时想差了,你莫怪我。那个……你不是想喝她那口好酒吗?要不然,哥哥我来请你?”

    他这才肯回头看我:“你请?你凭什么请?你娶她啊?”

    “我呸你一脸狗屎!就她那个大身板子你都未必能降得住,我还能作那份死?那酒我替你去偷来,这总行了吧?”

    听到个“偷”字,他的眼睛立马就亮了:“这可是你出的主意!是你要偷的。”

    “对,是我出的主意,这会儿三更时分正好作贼,你就说你去不去?”

    “去!必须得去!”

    夜半时分,李雪梅家,桂花树下,四只手拼命去扒人家那两坛好酒。

    院子的老黄狗被裹了麻药的牛肉给麻翻了,张着嘴流着口水瞪着我们两个直抽抽,偏是身子动不了,嘴里也发不出声音来。

    武二将一坛子酒抱在怀里,隔着泥封直耸鼻子:“就是这股味儿,错不了,三十六年的女儿红。”

    “先别光顾着酒了,把这两坛子铜钱给埋进去。”

    钱埋好了,又反复用脚踩了个瓷实。

    翻墙要走,武松突然看了那只狗一眼。

    “这狗长得真好。”

    我说:“是挺好。”

    他又折回去摸了摸那只狗的脑袋:“我真是喜欢它得很。”

    我左右张望着:“来当贼你还这么多讲究?喜欢就带走啊。”

    ……

    半个时辰之后,一堆篝火上面架着那只刚剥好的黄狗。

    狗皮扔在一旁的树上,狗眼瞪着,鲜血淋淋,好是惊心。

    那人一边哼着小曲一边往火堆里添柴,教油烟给熏得脸膛黑红。

    他哼着小曲将那只狗用树杈子支着从火堆上拿起来仔细地看了看,道:“这会外头的皮已经焦了,里面的肉还没熟透,要等这火头下去,用碳火再煨上一阵,筋肉糊成一团,那才香嫩哩。”

    我悚然看着他:“这就是你喜欢它的方式?”

    他撕了块狗肉到嘴里,满意地吧哒吧哒嘴:“对啊,我最喜欢狗了。幼时随大哥逃难,饥得不行就去偷狗,教一个村儿的人追上十几里地,腿都快叫打瘸了,可还是馋着这股味儿。这块儿好了,给你尝尝。”

    双手接了那块酱红色的狗肉,心惊肉跳,幸亏他从来没有说过喜欢我。

    狗肉入了口倒是也焦香得很,我问他:“你与你大哥是范着什么事儿了?要去逃难。”

    “什么事儿也不范,爹娘死了,家里又无田产,只能四处流落乞讨,我食量大,他就尽着东西叫我先吃,自己却亏着了。

    那一年也是这般天气,大哥偷了邻家二斤红苕,教人追着打,他逼急了跳进冷水里,那些人竟然还在池边守着用石头砸他。

    我为救大哥,就拼命与那些人相搏,将一人打倒在地,吓退了那些人,才将大哥给救出来。

    我猜那人是教我给打死了,想带着大哥一起逃命,可是他一味推我打我,说是带上他我也逃不了,两个人一起死不如单救我一个。

    我二人就此分开,那一年,我十二岁,他十七岁。这一分别便是十二年,未想能在此遇到他。”

    篝火映上了他的脸膛,忽尔间深沉。

    他又说:“那一日大哥又寻到你门上来闹,我虽昏迷着也听了一两句。未想,他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以前他虽然偷鸡摸狗,可是从来不强讹人财物,现在,他变了不少。”

    我心说:不是世界上所有人都会象你这般模样,无论多少风吹雨打也单纯得如同一张白纸。

    武大或者本性并非如此,只是活得太过艰难。不混蛋活不下去,混蛋了未必活得更好些,却可以告诉自己至少是混蛋过,也不是一辈子都窝囊。

    他忽然又道:“那些钱,我会还你的。”

    真不想他跟我提钱,于是就低下头没说话。

    他坐到我身边来,又一脸认真地道:“我真的会还,你信我!往后我替别人多跑几趟镖,挣的金子全都给你。”

    听见他说那两个字,我又低头耸肩笑得很无耻。

    他拿着胳膊怼我:“嘿,看不起我是不是?我真能挣到!”

    “没有没有,只是你说话舌头能不能直一点。”

    “我的舌头不直吗?”他把舌头长长地伸出来,冲我眨了眨眼。

    我指着火架上那只狗笑得更欢:“狗狗狗,快看……“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