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妃作品集 - 耽美小说 - 薄荷衬衣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3

分卷阅读33

    。”

    他们现在身高差得离谱,男生上了高中后窜个子,萧遇安这都一米八几了,明恕才小学五年级,跟小时候比那是长了,但赶不上萧遇安的速度。

    为此他天天烦,恨不得把牛奶当水喝,喝到拉肚子,被萧遇安说了一顿,这才有所节制。

    萧遇安一看那口袋里的面包就知道明恕没吃午饭,伸手把口袋拿过来,顺道把佟宇给的水放进去,一起提着,带明恕去一食堂三楼吃小炒。

    明恕一看那两瓶水进了自己的口袋,马上不乐意了。

    那是外人的水,怎么能和自己的水放在一起?

    萧遇安觉得小孩儿现在是越来越难捉摸了。这几年明恕一直跟着他,都算他们家的亲小弟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让萧谨澜给惯坏了,有时忽然就一脸不高兴,没个来由的。他问,明恕也不说,或者直接给他来一句——“哥,我没事。”

    他也不逼着明恕说,明恕真有个什么,一定会找他。没什么那就是来小情绪,过了就算了,这年纪的小朋友都这样。

    明恕显然不觉得自己是小朋友,在班上他都是明哥了,刚收拾完六年级的祸害。

    但明哥最近确实很忧郁,一是有个长久困扰他的问题——因为那不可能缩短的六岁,他没办法和哥哥上同一所学校,而且现在哥哥身高也比他高太多,这差距是越来越大了。

    三楼是专门吃小炒的地方,人少,萧遇安已经吃过,就没点自己的。一份泡椒牛肉、一份糖醋排骨,都是给明恕点的,盘子一端回来,就看见明恕在那儿折腾口袋,又把他刚放进去的两瓶水给拿出来了。

    麻烦的小学生。他这么想。

    第33章

    明恕还以为哥哥不知道他的小动作,接过饭就开始吃。

    今天打了一架,消耗有点儿大,口袋里那两个面包只够填填肚子,还是有肉有油的饭菜吃着舒服。

    萧遇安看着面前这狼吞虎咽的东西,心里就一个想法——人见人爱的乖宝贝终于也到狗都嫌的年纪了,萧锦程后继有人。

    以前明恕刚跟他叫哥哥时才5岁,乖巧,软,脾气也好,唯一的毛病就是爱哼哼呜呜,他给纠正过来了。

    现在一转眼,人都五年级了,在学校皮得厉害,还当起了什么明哥,隔三差五给他找事儿。

    当初全家都嫌萧锦程烦,都夸明恕乖,萧锦程上初中后不知道是有偶像包袱了还是怎么,成天端一架子,出门之前还拿水弄头发,臭美,倒是明恕成了皮的那一个。

    要不是明恕前阵子给他说漏嘴,他都不知道萧锦程毕业时把高年级霸主的名号传给了明恕,两人还在小学那堆攀爬器械上搞了个传承仪式。

    他这捡来的小不点儿,是真的给萧锦程给带坏了。

    就说这吃饭吧,明家家教严,吃饭时不准说话,明恕以前刚和他们一起吃饭时,端着饭碗一声都不吭,一口一口细嚼慢咽,要不是他给明恕夹得多,好吃的全都得让萧锦程抢去。

    哪像现在,吃得这么大刀阔斧。

    人家还有理由,说这是长身体,身体在呼唤饭。总归歪理一大堆。

    明恕吃得呛了下,萧遇安这才收回思绪,“打份汤?”

    明恕直摇头,手在口袋里摸半天,拿出一瓶可乐。

    “说多少遍了,少喝这些。”萧遇安说。

    明恕连着灌了好几口,喉咙终于舒服了,“哥,你不也喝啊?”

    他说话时瞥着桌上那两瓶水,虽然不是可乐,但也是三块钱一瓶的甜味饮料,没差。

    “你还喝别人送你的。”明恕心里不痛快。他就见不得别人给他哥送水,刚才不好说,现在正好借题发挥,食指和中指比了个“v”,有点兴师问罪的意思,“两瓶呢!”

    萧遇安说:“你拧拧那瓶盖儿,看我喝了没?”

    明恕撇嘴,小声嘀咕:“没喝也是别人送的。”

    小孩儿长大了不仅皮,还别别扭扭的。萧遇安还能不知道明恕?冲两瓶水一抬下巴,“那你拿去。”

    明恕才不稀罕,说完又往嘴里灌可乐。

    萧遇安之前没发现,此时注意到明恕脖子上有一道红痕。

    明恕喝完可乐,脑袋还没放下来,就放不下来了,他哥卡着他的下巴,不让他动。

    他吓一跳,“哥,你干嘛呢?”

    “这儿怎么回事?”其实不用问萧遇安都知道,还能怎么回事,打架打出来的呗。

    明恕一年级时,他就教明恕打架,萧牧庭和萧锦程也教,那时明恕刚被欺负,个子又小,细胳膊细腿儿的,加上长得秀气,是需要学点儿打架的本事,起码不能再被欺负。

    但明恕太会学,他们仨又太会教,一不小心,就把明恕教成了明哥。

    明恕在学校打架也不是一两回了,好在从来不欺负弱小,干的都是行侠仗义的事,也没吃过亏,偶尔受个伤,那也正常。

    明恕啊了声。他自己都不知道脖子给伤着了,这会儿才觉得火辣辣地痛。

    “自己吃。”萧遇安说着就要走,“等会儿老实交待这回又是跟谁打。”

    “唉哥!”明恕连忙把萧遇安手腕抓住,不让他走。

    别的高中男生都爱戴手环,那种软软的,橙色白色黄色,在小学生们眼中就叫酷。但哥哥从来不戴,手上要么戴只手表,要么什么都不戴,抓上去能摸到突出而坚硬的骨头。

    明恕每次抓到就觉得踏实。

    “你去哪儿啊?等等我,我马上吃完了!”

    萧遇安没挣,就像明恕熟悉他的手腕,他也太熟悉明恕的手了。明恕打小就黏人,抓着他才舒服。不过小时候这手又短又软,还特别肉,现在总算是长出点少年的雏形了。

    “你吃你的,我去小卖部买酒精给你擦擦。”

    明恕不干,“我们一起去,哥,你就等我会儿吧。”

    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萧遇安就坐回去了,但他得说说明恕,“五年级了,还这么离不得人?”

    明恕生怕哥哥一会儿真走了,连忙往嘴里赶饭,心里狡辩:我没离不得人。

    哥哥老说他黏人,说男孩儿长大了不能这样。可他也没见谁就黏着啊,他就喜欢跟着哥哥。这有啥?

    他自己的哥哥,他凭啥不能黏?

    等明恕吃完饭,萧遇安看一眼时间,买了酒精,就在食堂外面的台阶上给明恕消毒。

    明恕刚才眉飞色舞地说自己教训了一个欺负弱小的混账,这下就痛得眼睛都湿了。

    “下次注意,这位置不能让人伤着。”萧遇安收好酒精,放明恕口袋里,又从那口袋里拿出一瓶矿泉水,拍了拍明恕的肩,“回去。”

    明恕一听这是赶他走呢,那不行,他今天就是来看哥哥的比赛!

    “回去上课。”萧遇安真赶了,“才五年级就想逃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