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妃作品集 - 历史小说 - 炮灰的逆袭[快穿]在线阅读 - 第34章

第34章

    第17章

    任务基本完成。

    但007是个有经验的系统, 建议方青不要着急结算去下一个世界。

    毕竟,宋洛一还未开庭,□□的事儿还没完全解决。

    007暗示得比较隐晦, 方青便明白, 007在暗示她多等一段时间, 没准任务结算分更高,奖励也更多。

    方青不着急, 继续留在这个世界。

    恋综录制也已经结束, 方青没着急拍戏, 倒是接了一些代言,这些钱她都可以带走, 带去下个世界用。

    好几百万呢。

    这个月,方青事业忙得不行, 一直在忙通告,隐隐有跻身一线的势头。

    原主是有作品的, 演技也不错,没了剧情影响后, 粉丝们也不会有先入为主的厌恶感,更能看见她的闪光点, 一下吸粉无数。

    方青这边事业发展如火如荼,接完代言之后还有时间去度假,苏婉柔可就惨了。

    一个月的时间,苏婉柔便已经感受到了天翻地覆的差距。

    以前,她想要什么东西, 都能轻易获得, 不仅是钱,还有别人的喜爱。

    就算她在综艺里面坐着不说话, 粉丝们也都会疯狂尖叫,夸她好看,夸她可爱,夸她与世无争。

    而现在,她好不容易接到的一档赚钱综艺,结果她还要和男嘉宾一起做脏活累活,那些男嘉宾表面对她客客气气,实际上都保持着一段距离,似乎不想与她扯上什么太大的关系。

    不仅如此,去试镜的时候,不少导演都对她百般挑剔。

    苏婉柔想起了恋综上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

    不知道怎么,这几天苏婉柔总是想起他,后来在试镜的时候,又见过一次。

    陆景行当时只是瞥了她一眼,转头就去和方青说话,一点儿面子都不给她。

    苏婉柔晚上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梦中她生活在一本书中,她是女主角,方青只不过是书中小小炮灰,给她垫脚都嫌咖位低。

    梦中,她得到了所有人的喜欢,江止、宋洛一、程书川为了她能疯魔,书中男主,陆家继承人陆景行,为了她甚至可以不要命。

    梦中,陆景行为她挡过枪,为她闯过缅北,为了她,甚至能与世界为敌。

    至于方青……梦中只是短暂的出现过,在恋综被全网黑,没多久就跳楼自杀了。

    苏婉柔还梦到陆景行给了她一场世纪婚礼。

    她成了所有人都艳羡的陆太太。

    可……

    一觉睡醒,苏婉柔坐起身来,看微博,黑子们私聊骂她,在评论区骂她,方青甚至被知名导演邀请出演电影女主角。

    苏婉柔整个人都要精神错乱。

    她清楚的知道,她梦到的,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梦境,总感觉,她的人生,应该按照梦境中的轨迹发展。

    梦中的细节她完完全全记得,再想起最近对陆景行的那种微妙感觉……

    苏婉柔心底有个声音告诉她,这个梦境就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苏婉柔整个人都有些精神失常,她控制不住的去将梦中细节与现实对比,除了江止退出娱乐江家一团乱麻、程书川崩人设、宋洛一进监狱,其他的细节竟然都对上了!

    苏婉柔现在接不到剧本,很多梦中她出演过很出彩的剧本都没听说过,但是去问经纪人一打听,竟然还真有这些剧本。

    这剧本如今轮不到她,苏婉柔去问,还被经纪人劈头盖脸一阵骂,说她没用,说她废物。

    有时候,本可以拥有却残忍失去,比一开始什么都没有来得更残酷。

    苏婉柔快要疯了,她去陆氏集团大吼,还去各种剧组的导演面前哭闹。

    最后她被经纪人送进了精神病院。

    *

    方青被系统告知苏婉柔的下场,她倒是没有过多的表情。

    这是苏婉柔应得的报应。

    除了原主,苏婉柔不知道还不知道她踩了多少人上位。

    方青算着时间,应该快要离开这个世界了。

    □□短短一个月内就看见了颓势,江止成年后就在娱乐圈混,很少接手家里的生意。

    他父亲病倒后,江止硬着头皮上,并不能改变局面。

    江家一整个都是腐烂的,方青举报了食品安全问题后,像是撕开了一个口子。

    江止那句“反正又吃不死人”得罪了不少人。

    那些脱粉回踩的粉丝们,比黑粉来得更恐怖,之前买过的产品都送去质检,还真有不少质量不过关,不只是餐厅的食品,连他家的零食、电器都有问题。

    黑粉们逮着机会就去举报,总之江止现在也是焦头烂额。

    江家分公司就倒了好几家,江家也背负上了巨额的赔偿款和违约金。

    方青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了,不过今天是宋洛一的二审,她准备看完再走。

    就在昨天,宋洛一的经纪人,也是他舅舅,一审判八年,二审维持原判。

    今天轮到宋洛一了。

    宋洛一诽谤,一审判了两年六个月。

    方青打开直播,看见宋洛一站在被告席上心情格外舒畅。

    他表情不甘,愤懑,几次被法官制止,最后依旧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