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姜郁忖了片刻,大胆猜测:“……摔倒之后磕了脑袋?” 赵成阳:“聪明!” * 尸检报告显示万胜是因头部受到钝物撞击致死,案发当时双方又正好是在互殴,所以包括侦查人员乃至姜郁和张筱的第一反应都是探究到底是谁打了万胜,却忽略了死者可能系因磕碰导致损伤。 姜郁让张筱调出那份尸检报告,重新浏览一遍,眉心愈发紧蹙。 尸检报告属于鉴定意见,由法医做出,具有一定专业壁垒,其中关于颅脑损伤的各种术语并不好懂。外行往往只会关注最终的鉴定结论,不论侦办人员还是检察官或者律师都是如此。 “我有一点不太确定,”姜郁问道,“打击伤和摔碰伤应该有区别吧?这个法医鉴定不出来吗?” 赵成阳:“理论上应该可以。但实际鉴定的时候,除非侦查人员有特殊要求,否则给出的鉴定意见不会细致到这种程度。像这个案子,因为是斗殴死亡,各方当事人和律师也没就死因提出过质疑,这个问题就过去了,鉴定结论只会描述成钝物撞击。” 姜郁了然,对张筱说:“联系一下咱们经常合作的几个法医专家,看看从这份尸检报告里头能不能分析出更进一步的死亡原因,是打击还是磕碰。” 张筱:“好嘞。” 姜郁又问:“那个外卖员和烤肉店员的证词有突破的可能吗?” 张筱:“从监控录像来看,现场光线比较昏暗,主要光源来自烤肉店招牌上的霓虹灯。外加现场当时非常混乱,证人证言的可信度本身就要打折。 另外,烤肉店员说冯少坤气焰嚣张,但这和他的性格有很大关系,那天会见的时候你也看见了,并不能证明人是冯少坤打死了。 至于外卖店员的证词……确实有一定引导性,容易让人觉得冯少坤踹那一脚和万胜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联系。这点我还没想到比较好的抗辩角度。” “等一下……”姜郁突然想到什么,转头问赵成阳,“你刚才说,包括陈力在内的三个同伙一起指认冯少坤?不是说现场特别混乱吗?他们怎么能看得那么清楚?” “这也是我正想说的。”张筱抢先一步回答,“案发之后,这三个人逃离滨江去了外省,四个月后归案,所以当时才和冯少坤分案处理。他们不仅共同指认冯少坤,口供细节还高度一致,我觉得有可能是串供。” 姜郁:“串供这点能深挖一下吗?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五人犯事儿,三人潜逃并联合串供,总该有点原因。冯少坤口口声声将这几人讲成“兄弟”,现在看来或许并非如他所想。 张筱在这方面没有经验,何况三人目前在押,想去了解情况也不可能。刚想追问姜郁要怎么“深挖”,一旁的赵成阳已经主动把活揽了下来—— “明天一早我就去查。” * 讨论结束已经七点过半,姜郁请两人在写字楼下吃了顿饭,顺便给赵成阳一个还算正式点的入职介绍。 用餐途中,张筱几次抛出话题,想问一问赵成阳的来历,好奇这人看着胡子拉碴,应该年纪不会太小,怎么和她这个刚毕业的一样干起助理。 谁知男人全程敷衍,动不动就低头刷手机,丝毫没有要和新同事拉近关系的意思。 张筱只能默默吐槽,心说这是哪里来的大哥,拽不拉几,流里流气,也不知道姜郁到底看上他哪一点。 晚饭结束,赵成阳说想让姜郁开车捎他回去,要求提的堂而皇之,直让张筱慨叹大哥怎么这么厚的脸皮,上班第一天就明目张胆地要蹭老板的车。 谁料姜郁倒也答应得爽快,着实惊了张筱一惊。 张筱前年硕士毕业,跟着姜郁少说也有一年半,就没见她跟所里的哪个同事走得亲近。小助理们聚在一起总玩笑说姜律师是冰山美人,待人从来一副公事公办的客套,一颦一笑自带疏离。 那赵成阳哪来的特权?她怎么都想不通。 * 车里,姜郁问赵成阳住哪,他说就附近的一家汉庭,过两个红绿灯就是。 “住酒店啊?”姜郁问他,“没打算租个房子?” “来得着急,还没顾上。”赵成阳从怀里摸出包烟,倒磕出来一根,看向姜郁,眼神请示。 “抽吧,把窗户打开。” 赵成阳摇下车窗,将烟点着,随口问她:“你住哪啊?” “我住东城,天湖家园。” “那边有租房的没?” 姜郁偏头看他一眼,“那边离单位远,开车四十分钟。” “无所谓。你都不嫌远,我嫌什么。”赵成阳朝窗外弹了两下烟灰,也不跟她客套,“抽空帮我看看房源,就你那个小区。” 姜郁乐了,“咱俩到底谁给谁当助理啊?” “至于吗你,这么计较。”赵成阳侧眸睨她,“我大老远儿地来投奔你,人生地不熟的,帮忙找个房子不行?这点交情都没有?” 姜郁原本就是故意逗他,此时唇角扬得更高,“那你有什么具体要求?大小、朝向、预算。” “没什么要求,够住就行。” “住多久?” “再说吧,还没定。” “为了调查冯少坤?” 赵成阳动作一滞,笑了笑,说:“什么都瞒不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