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升堂,审理
刺客那边已经失手了,说不定他幕后之人会狗急跳墙,一切还是早作准备的好。 清晨,太阳照旧从东方升起,一切似与昨日没有什么不同。 但刺史府衙门外已经围了不少百姓,他们都知道今天是衙门要公开审理案子的日子,有事没事的,都想来凑凑热闹。 日头升起,衙役们见时间差不多了,打开衙门大门,组织百姓们有序地进来。 百姓们虽然是来看热闹的,但也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进了衙门后就声音都低了几个度,小声地说着话。 “哎,上次来没注意看,这刺史府看着真阔气。” “可不,这刺史府可真大,估计能住上百十来人。”说话的人边说话,边扫过刺史府,感慨地说,“真大啊——” “谁说不是啊,都够我们祖宗十八辈住了。”说话的人看向刺史府内的摆设,面露羡慕。 他们虽然都在城里有房子,但一般都是两三间小破房,一家子十来口一起住,挤得不行。 银川城里没有有钱人吗? 当然不少了,只是真正有钱的人不会跑来凑这热闹,即使想知道,也多是派小厮仆人之类的来这里旁观,然后再让他们回去说与他们听。 至少这次来衙门的这一批百姓中没有。 “马三,你别白日做梦了,还够你们祖宗十八辈住,住什么?住大牢啊!”说话的人看向同行的几人,一挤眼,大笑出声。 周围的人也都跟着笑了起来。 “是啊,马三,你就别白日做梦了!” “就是,就是……” 马三撇了撇嘴,“咋的,想想还不能让人想了。” 他们这边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很快就引起了衙役们的注意,皱着眉走过来。 “都不许大声喧哗,再有喧哗者,统统丢出衙门。” 看着衙役们板着脸的可怕样子,百姓们只好诺诺地点头,他们还有看到今天的重点呢,可不能这么被赶出去。 大堂内,李肃威严地坐在大案前,头顶着公正严明匾,背靠着海水月牙屏风,端的是一脸严肃认真,不怒自威。 今天李肃是主审官,司云澜则是他的副手,站在他的身后。 本来司云澜的品阶就比李肃低,这样也是合理的。 林功和蒋格坐在一旁旁观。 十二个头戴黑红帽,鬓插雉鸡翎、身穿皂红公服、脚踩高厚黑靴的衙差分成两列,手持水火长棍面对面地站在公堂两侧。 能够站在公堂上的都是被跳出来的牌面,他们每个人的身材都很魁梧,面带凶相,虎视眈眈站在一旁,如狩猎的猛兽一般。 李肃端坐在堂前,着不是他第一次坐在刺史府衙门的公堂上,上一次是处置柳远,这次是林景丹。 尽管衙门有数百双眼睛盯着他,李肃面上也没有丝毫紧张,他手握住惊堂木,重重一拍,沉声道,“升堂!” “威武” 十二名衙役在李肃面前表现的各位的卖力,前段时间他们这的最大的官就是被他拉下去的,不仅如此,他还对刺史府的人员进行了一次大清洗。 留下来的人虽然都知道自己没问题,但还是怕会行差踏错,落得跟以前那些同僚一般的下场。 如果只是革职那还罢了,要是被判了流放,那全家老小的命可就没了啊。 所以这些天里,刺史府的所有的衙役,小厮,仆人,干起活来分外的麻利。 李肃自然猜到了他们的心理,但他压根儿懒得搭理他们,既然他们想表现,就好好表现吧。 “带人犯。” “是。” 很快林景丹便被带上了上来。 坐在一旁的林功,看清林景丹的样子后,眼眶一红,喉咙一梗就要起身,一旁的蒋格忙拉住他。 “林太傅,你这是要干什么?”他压低声音说。 被蒋格拉住的林太傅心情渐渐平复下来,虽然依然心疼,但已经冷静下来了,至少面上没有什么变化。 看到林景丹如今的样子,李肃也是一惊,明明先前见他的时候,他鬓角两边还没有银丝,林景丹这样子像是一下子老去了十岁。 脏兮兮的囚服,凌乱的头发,让这位昔日的高高在上的大人,变得不再骄傲。 “林景丹,据调查,你借职务之便,克扣贪污黄河修筑款,此事,你可认罪。”李肃眸色深沉地看向堂下跪着的林景丹。 “我认罪。”林景丹早就预料到他们会查到一切了,压根儿也没想着自己能够瞒天过海。 他的话音刚落,外边的百姓就开始叽叽喳喳了。 “唉?他就这么认罪了?” “对啊,这也太快了吧,他怎么这么轻易就承认了?不是应该坚决否认,然后传证人,摆证据,然后他才颓然的低头承认吗?” 显然林景丹直接承认的做法引起了百姓的好奇。 “是啊,要是每个人罪犯都这样,那衙门可就轻松了。” …… 蒋格看着堂上跪着的林景丹,心中很是满意,算他说话算话,有攀扯到他身上。 “说清楚,这一路上一都贿赂过哪些官员,你有没有帮手?”李肃满脸认真严肃地看向跪在地上的林景丹。 林景丹修筑黄河堤坝的时候是自西向东开始修筑的,最先动工的是兰州,然后依次是靖远县、中卫县和吴忠县,吴忠县之后就是银川了。 黄河路途长,虽然只是短短的五个县,但光是河道长度就有1000里,从兰州修到银川整整用了一年半。 林景丹闻言抬头看了一眼坐于堂上一身气势的李肃,事到如今,他不可能不后悔,但他知道后悔无用,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保住家人不被他牵连。 “兰州、靖远县、中卫县、吴忠县和银川,我都有拿钱贿赂过官府的人。”林景丹并没有在这个方面撒谎。 他相信李肃肯定已经找那几个人问过了,撒这个谎没有意义。 “说说吧,都有谁收了你的贿赂。” 林景丹活动了一下被压住的腿,开口道,“中卫县功曹成石,吴忠县县令何仁可,兰州刺史府功曹张三。” wap. /110/110614/28736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