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楼凤(完)
温热的手掌覆落,浅浅施力之间,清瘦的掌骨透过薄薄的肌理压在幼童柔软的手背上,带着那只稚嫩的小手缓慢地写下一笔一划。 “转折暗过,合抱外拓。” 春日的阳光旖旎柔和,落在青年垂下的眼睫上,泛出浅淡的光晕。 “危泠,不要急躁,手腕稳一点。” 坐在青年怀中的孩子有些苦恼地握着毛笔细长的笔杆,陷入有些苦闷的踟躇,“哥哥,我怎么也写不好嘛……” “别急,再看我写一遍,慢慢来。”青年揉了揉孩童的头,微微笑道,“写不好也不用着急,多练练就好了。” 纤细的笔尖落在月白的宣纸上,带出挺拔锋锐的笔画。微风从窗际吹来,镇纸之外的纸张轻轻浮动,松烟墨的香气隐约萦绕在鼻间。 懵懂的孩童眼睛一眨也不眨,认真地盯着纸上的墨迹。看过无数遍的熟悉字迹落到眼中,骤然化为了另一种字体。 干净整洁的纸张渐渐朽去,一层赭黄的色泽浮起又沉淀,肆意洒脱的笔迹染上金石之意,转眼之间,他的面前是一块古老的灵牌。 陈旧的木料纹路间渗透着黯淡的血迹,这一次他看清了上面逝者的名讳。 ——正是自己的姓名。 怎么会突然梦到这么久之前的事…… 程危泠从床上坐起来,昏昏沉沉地揉了揉额角。他时常梦到小时候的事,不过多为阴沉压抑的黑白梦,很少梦见色彩鲜明的春日,更是从未梦到过伏钟。 手背上似乎还残留着那人的温度,如此一想,倒觉得这个梦多少带着点令人怀念的味道。 自程危泠有记忆开始,便知道自己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这般际遇本注定着他的成长历程较其他孩子更为坎坷,但伏钟的悉心照料让他从来没有感受到落差。 这也是伏钟对于他来说意义非同寻常的原因。 从清醒过来的眩晕感中脱离出来,程危泠抬眼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发现自己并不在熟悉的宿舍中。按着胀痛的太阳穴回想了一阵,他想起失去意识的前一秒,他正在那处庄园中经历着一个惊心动魄的夜晚。 环顾四周,这个房间整体以黑白灰为主,没有任何暖色调,显得十分僻静。寥寥无几的生活用品摆放得极为规整,透露出公寓主人喜好僻静的风格来。 这种感觉程危泠非常熟悉,他压下心底的惊喜和忐忑,飞快地掀开被子下床,推开卧室门便往外走去。 程危泠醒来之后没有看过时间,也不知道现在几时几分,离开拉着窗帘的卧室,踏入客厅之后,方才发现此时已到黄昏。 落满夕霞的阳台上摆了一把摇椅,一个令他记挂许久的身影正靠坐在椅上,拿着一本书看得专注。 不由自主地放慢脚步,程危泠就着傍晚的暮色一步一步向阳台上走去,就在他离阳台仅有四五步距离的时候,摇椅上的男人放下了手中的书,慢慢地侧过脸来。 伏钟的半张脸落在夕暮中,金红色的光线描摹过他清俊的眉骨和鼻梁,勾勒出分明的轮廓来。 他仍旧如程危泠记忆中那般丝毫未变,五年的光阴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那一刻程危泠情不自禁加快了步伐,几乎是快要跑起来一样朝着伏钟冲了过去。 “才刚醒就这样冒冒失失的,不怕摔跤吗。” 数年未见,程危泠的身形不再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时单薄的模样,少年人的身骨抽条,身高增加极为明显,过去瘦削的肩膀也变得宽阔起来,有了成年男子的身量。 不过长大了的程危泠却和小时候一样,在铺着地毯的阳台席地而坐,手臂圈上伏钟的小腿,下巴搁在伏钟膝盖上,一颗毛茸茸的脑袋晃过去晃过来地撒娇。 “哥哥,你怎么来了?” 伏钟在阳台上坐了很久,饶是处于夏日,微风仍旧带走了一定的温度,程危泠觉得抱着的那条小腿几乎感受不到体温。 “你在学校留的紧急联系人是我。我接到电话,说是你意外昏迷被送进了医院,就坐飞机过来了。”伏钟伸手轻轻抚顺了程危泠有些乱糟糟的头发,“你睡了整整一个星期,医生说你可以出院,我才带你回来。” “一个星期?这么久?”程危泠愣了一下,他还以为自己就昏睡了一个晚上而已。 “你不该掺和进这种事里面。”伏钟略微附身,将程危泠扒在裤腿上的左手拉起来,看着他光裸的手腕说,“你摘了两次长命锁,第一次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出事了。” 伏钟是很善于控制情绪的人,程危泠和他朝夕相处了十多年,此时敏锐地感觉到了对方平静语气下的不悦,虽然很想说自己是被动卷入的,也还是忍住没有反驳。 在程危泠的成长过程中,伏钟对他可以称得上纵容,话刚一出口,便觉得自己说得有些太重,于是温声补充道,“我现在还有余力照看你,等我不在了,你不能再这样轻易涉险。” 伏钟这一通话,程危泠听在耳朵里,却忽略了完整的意思,敏锐地捕捉到对方话语中又有离开的意味,立刻警觉地反握上伏钟的手臂。 “你又要去哪里?” 程危泠过于明显的反应令伏钟哭笑不得,“暂时哪里也不去。但你不能一直这么依赖我,我总不能陪你一辈子。” “为什么不能……” “危泠,你已经长大了,会有自己的人生。” 被人捡回家的弃犬总是会害怕被再一次抛弃,哪怕拥有主人的亲口许诺,也还是会担心有朝一日流落街头。 程危泠没有再说话,只是半支起身来,委屈巴巴地把头埋在伏钟怀里。 他很想问伏钟为什么离开五年,却到最后也没敢问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