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君我破合欢被【乱七八糟の霍卫,不是车】
我永远爱你,他说。 说不清是什么时候感情开始变质。一如天气开始降温,雪自然而然融化成水;烛花燃尽,火便落尽成了灰;旅人在外兜兜转转,蓦然回首还是那熟悉的家的外形,周遭的一切仿似幻影,只有这一刻爱是真实。 感情是很易变的东西,这一辈子,卫青爱过很多人,接受他将他安置在平阳侯府的平阳,给他缝补破衣服的风韵犹存的母亲,教他唱歌认一些字的卫子夫,甚或者……汉武帝。 那是怎样一个残酷浪漫的情史,没有人稀得将其留存,关于爱情的记忆像一叠揉碎的纸,夜半的风轻轻一吹就跟着散了,就连如今将死的卫青自己也觉着:不必提起。 除了霍去病。 二十岁是卫青最年轻的时候,这话很怪,但不无道理,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年轻的,跳脱的,恣肆的。那时他第一次驰骋在荒野的大草原上,像一匹自由且蓄势待发的狼,等风一吹号角声一响,便飞扬身躯仿若生翼。而那时还无人得知,历史是一场轮回的序曲,二十岁,像极了一场夜幕重重的诅咒。 昔年的草叶摇晃得动人,舒舒倚在静水之边,鹅黄的花蕊,淡绿的草尖,洁白的人影,只有凑近了才知道,卫青的手指混杂着一种清新的土腥气,那是他掐下草来逗小孩儿,把好端端的草拦腰折下来,弯成钩状,不尖的那一端露在去病面前,一晃一晃,一下一下,像在逗小猫小狗——他不会带小孩,如同大部分男人一样,他不是一个好的母亲。 但霍去病还是喜欢卫青,把卫青当女人来喜欢的那种喜欢。 可能是那时的画面实在过于干净,又或者岁月早已在不知不觉间为尘封的记忆镀上一层金粉,那时的他不过七八岁,那时的他不过十七八岁,七八岁的霍去病猫厌狗嫌,十七八岁的卫青却是他一生中最漂亮的时候,两颗乌梅子一样的亮盈盈的眼,一如黑瀑的发,瘦弱未长开的身板上披一件宽大松垮的蓝色的袍,肤色白皙无伤,仿若一件被山野晨风精心包裹的瓷人。 那时的卫青便用这样的眼睛,这样的脸,这样倜傥的身姿凝望着他,紧搂着他,脸贴脸对着他,一个十七八岁的孩子和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就这样胡乱坐在一片荒野滩前,周遭是模糊山影,偶尔有鸟鸣声,环境很幽静,但霍去病听见胸腔有一处正突突跳动,吵死了。 七八岁的霍去病还很有些冰糖葫芦般的黏人,只他不黏他亲娘,不黏他亲爹,就爱一手勾着卫青衣服下摆,一手要捉卫青的手——要他牵。卫青虽然不是女人,却很有女人味,这点从他带霍去病的时候就能看出来,他笨的很,举动间又自然而然有一股娇气,他给霍去病换衣服,穿着穿着却分不清何处是左右,哪里是前后,便只好又脱了重来,被脱了个光,霍去病有些冷,寒战还没打起来,就又被卫青捞住后背,笨手笨脚地圈进怀里,连声“宝宝别冻着了”,声音细润有如春雪,只旁的春雪都是幕天席地给天下人看的,只有这一场春雪是霍去病独一份的。 人大都很年轻,是因为边关打不赢仗,总是会死很多人,有战死的,有被烧死的,于是年轻人都走了,剩下一波又一波年迈如古物的老海龟,战争是一茬接一茬的,但生命不是一如既往的死物,幸好他来了,好在他来了,他不怯生生,不胸有成竹,他年轻,他才20岁,他知道,这一场战争必须胜利。 于是远在京华的年幼的霍去病知道了,他的舅舅不仅是他的舅舅,他的母亲,他的春雪,他的舅舅是天下人的——英雄。 英雄是什么?他说不清楚,霍去病很早慧,可每当一些物什和卫青有关时,他就变得迟钝,甚至有点发酸,像变质的梅子,咕溜溜落下来,又被人捡起来,见是卫青,便又好了。 霍去病曾用无数个日夜绞尽脑汁描述英雄凯旋的那一天,用尽了无数玄妙词汇,仍觉不满足,对于爱卫青这件事情,他总是贪得无厌。他想起皇帝的高调,想起那份令人牙根发酸的诏书,想它多像一片乌鸦的羽,重重盖在他心头,让他几日不得安眠。 那天的卫青实在是好看得有些过分,银灰的铠甲,锐红的披风,头发高高匝起,跨着毛色发亮反光的马,脸色有些疲累的反灰,看得出人憔悴,但眉眼却珍珠似的莹润与亮。他从马背上纵身一跃,缓步走上前来,步调很庄重,而霍去病就挤在人群里,看着眼前的身姿窈窕的卫青一点点靠近,一点点放大,然后,跪在了刘彻面前,隔着虚空亲吻帝王。 而霍去病却只是怔怔看着,看这样他从未见过的卫青,乍然锋芒毕露,又很快温润柔和,像太阳普照大地,像月亮熠熠生辉。只可惜,这样的卫青不是他独有的,甚至不是他拥有的,这样的卫青是属于刘彻一个人的。 嫉妒与怨恨从霍去病十岁这年开始潜滋暗长,最终化为一场轰轰烈烈无疾而终的控制欲,感情一步步变质裂变到面目全非,他从前封冻却并不刺人,只不知何时起,纵马长安的第一贵少开始学着持重,仍是一身戾气,却已有了大人不怒自威的气势。从前的他跟在卫青身后,后来的他站在卫青肩前。 他近乎疯狂地渴求他曾经的足迹,他曾经过的一草一木,不知换了新颜否?不知还记得那时那个不经意间途经的卫青否?记得必须是记得的,在霍去病的世界里,任何人对卫青一丝一毫的亵渎都不可饶恕。 于是他飞离了家乡,飞离了亲娘的身旁,甚或于飞离了卫青的羽翼之下,去做一只欲荡青天的雏鹰应该做的事:军营,建章,秋猎,战场。他如一只雪豹,又凶又厉,又或许他天生便是一只雪豹,以至于在这个他曾为其穿衣逗草的孩子带着一身伤痕汗水回到家中时,卫青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孩子长大了。 也因此当霍去病开始对着他的衣服自慰,在迷幻的梦境中呢喃着“舅舅”,在深夜里久久伫立于他的门前,宛若一株坚定不移的巨木时,卫青选择沉默不语。 行伍之人五感都灵敏,更何况卫青又天生便是心思细腻的人。他如春天的软叶,和着风向飘动,霍去病便是这缕无名的野风,他吹着他,他催着他,一如长风裹挟着软叶,于是他们一起遁入黑暗了,在天子眼皮子底下,潮热,混乱,泥泞,蹒跚,像两个彼此扶持结伴而行的旅人,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行,于是卫青湿了,醉了,困倦了,又清醒了。 这是他的外甥。 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怖从胸腔袭来,直入口腔,冰冷的巨浪席卷着他,近在咫尺的霍去病像一只撕咬他的野兽,眉眼锋利,双目含情,这只野兽,让卫青陌生却又熟悉。他有些害怕了,微微往后瑟缩着,蜷缩起四肢,仿若一只在深深洞穴中抱住自己的刺猬,颤抖,刺人,又柔软。 但是霍去病是谁呢?他那么骄傲,我行我素,雷厉风行,他对卫青有“孝”,但绝不是“顺”,年轻人气盛,四肢百骸都是硬的,他的一腔热血都浇在卫青渐渐发冷的心上,像一捧火,烧遍了四野,烧穿了天空,最后终于温暖了卫青的躯壳与心魂,于是颤抖在黑暗中摸索着停止,封闭在喘息中渐次打开,卫青的骨骼开始发热发软,原本的他是一座严丝合缝固若金汤的城,后来这围墙甘愿自倒,于是城外的人破城门而入,带着利器,带着风雨,落在城池身上,却都化作了满腔柔情。 这年卫青二十八岁,霍去病已有十八岁。十八岁,正是年轻的年纪,但对霍去病而言,他已步入生命的暮年,而这一年,他刚刚如一朵红玫瑰般盛放。 老将不死,薪火相传。十八岁,霍去病跟随着卫青上了战场,有如一匹烈马,草花飞溅,流云倒转,较之当年初试啼音的卫青,霍去病少了柔情,多了野性,也或许,他的柔情只在卫青身上,旁的,是人还是别的什么,他都不管。 皇帝很高兴,大肆封赏一番,香车宝马,珠玑罗绮,京华里黄金遍地,都不如这一座年轻的战神——他好年轻,功冠全军。可他有如鹰鸷的目光一直在盯着谁?紧紧地盯着谁?哦,是卫青。 那个传言“日退”的卫青。 其实细细想来这“日退”并非空穴来风,其中也不无道理,卫青更低调了,眉眼更温顺了,像一只被剪去了爪子的猫,只是当做一件大汉的吉祥物什,款款站在那里,看着年轻的孩子舒舒地笑。笑容有如当年,只如今孩子不再是孩子,舅甥也不再是舅甥。 是啊,他们曾在深夜的漩涡里抵死缠绵,一同品味出墙与禁忌的玄妙,半推半就,欲拒还迎,一个天雷,一个地火,百般勾人,猝然炸裂,火星飞溅,又像两条并流的河,一同淌过rou体的蛮荒之地,在喧哗过后,只余温存的旧欢。 春天过后,绕过街角是冬天。 北方的雁飞得很高,陈旧的炉台落了灰,浮云拜别葳蕤的菊花,沉静的远山跳跃着蜿蜒至西北的天边,分别,分别,无止境的分别。霍去病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长起来,卫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弱下去,于是年轻的战神开始带着卫青旧日的部下驰骋疆场,他蹙着眉安顿诸人,学着当年那个年轻卫青的模样,这是应该的,他年轻,他健壮,他本该代替卫青的位置。 但是霍去病比任何其他人都更清楚,卫青是无可替代的,他是撑天的巨木,是定海的神针,卫青于这个国家而言比旁的任何都重要,而他、而他——而他霍去病,也比旁的任何人都更需要卫青。 他离不开卫青了。 但是他现在还好年轻,身强力壮,而卫青已步入而立之年,人生的台阶又缩短一截。卫青有那么多伤疤,那么多政务,那么多心事,他早已不似当年那般年轻貌美,他头发间惹了白,眉眼处生了皱,每个人都不得不承认:卫青老了。 但霍去病简直难以想象卫青之死,从卫青出征那一年开始,他便学会了——怕分别。他看不得卫青吃苦,舍不得卫青受累,骠骑将军至尊至贵,威名赫赫,卫青的部下都转投了新一代的战神,外面流言四起,但谁在乎呢?谁当真呢?皇帝赐他奢华府邸,其余诸人皆诚惶诚恐,独他一言不发,蹙眉想起卫青近日消瘦的身影,冷冷丢下一句“匈奴未灭,何以家为”扬长而去,旁人都骂他大逆不道,目无尊上,可谁在乎呢?若真要数,那么霍去病要数最不在乎的那个。 他如此怕时间会将他的卫青偷走——纵使卫青裙下臣众多,他只不过是其中之一,但拥有总比失去来得好,在生死与爱人面前,再强硬的人也会有脆弱的一面。也因此他那夜会如此暴怒,冷月苍白,小将军双瞳赤红如血,这一刻,他是一柄出鞘的利刃,寒芒迸溅,削铁如泥。李敢,李敢,李敢——他要白刃进红刃出,他要一箭既出死生不悔。 澎湃沸腾的气血,蜿蜒婆娑的草丛,人群的惊呼,天子的惊疑,四合之中惶惶不安,独他身心如沁冰雪,眉目清明,皎洁若玉——他太清楚自己做了什么了,而在做之前,他也无比清楚将会有什么后果。 然而他如斯骄傲,如斯年轻,他的骨骼,他的血肉,他的灵魂,即使死了,也是烫的,更何况年轻气盛生机勃勃的现在? 他便这样做了,皇帝也没有惩处他的理由,人命关天的事草草揭过,权势,爱恨,此间种种,胶溶于水,纠缠不清,又在最后的最后化为了卫青眼瞳里一抹化不开的心疼的雾,湿漉漉,还发咸。 冬天走了,春暖花开。 玫瑰却不当季。 人人称赞他年轻有为,钦羡他少有盛名。年轻,火热,如红玫瑰般艳丽得分明,这仿佛是他的代名词。生命,爱情,权势,他样样都得意,样样都拥有——怎么可能。 衰弱的卫青记忆已经有些错乱,但他还清楚记得,就在那天之前,身形宽阔颀长的霍去病刚刚把他从身下捞起搂进怀里,沿着他的耳垂吐热气说情话,气是热的,人是活的。 怎么好端端的,人就不在了呢,这究竟怎么回事呢,卫青有些茫然地转了转不掺杂质的眼珠,面色惨白,嘴角抽动,似哭非笑。 忽然之间,他穿了一身白衣,鬼魅般游走在如梦似幻的灵堂里,眼见片片白幡飘动,乱白迷眼,仿若入梦。 于是他又看到了:那个一身玄色铠甲血红披风的战神,高挑,年轻,昳丽,他收剑入鞘,一步一步,向他走来。 我永远爱你,他说。 卫青听见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