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妃作品集 - 耽美小说 - 西南旧事双在线阅读 - 六、饥饿

六、饥饿

    雨季如期而至。

    外来的青年们对于雨季的到来是很开心的。因为下大雨,特别是连着下大雨,全队就接连几天政治学习,统一集中在饭堂里开会,有时候还去场部开大会,听指导员给大伙儿宣读上面的文件,或者由文书、先进分子带领着读报纸,读布告,完了之后大家再各自回到自己的队组进行讨论。虽然政治学习青年们早已经习惯,但对比整日高轻度的体力劳动,实在是休闲又放松。

    批斗是应有的,但目前还未有。实在是这地方太新,在这里,生产是第一要务。除非被人新发现了什么在本地实施的反动行为,才有批斗的价值。

    但这不意味就是娱乐。政治学习必须要态度端正。腰可以不够直,但眼必须得睁着,脸必须得板着,该鼓掌的时候必须得鼓掌,不该出声的时候千万不能出声。自由讨论的时间倒是可以稍微真正放松一点,但即便是刚来的生丫蛋子们,也很清楚谨慎是必须的。这里的风气其实比大多数知青家里头宽松不少,但场部这种地方随便说话,指不定就被扣上“传播小道消息”、“拉帮结派”、“散布反动言论”、“诋毁领袖思想”的帽子,再难翻身。他们并不想自己亲身完成今年的批斗会名额。

    唯有枪毙强奸犯的布告可以公开聊几句。女人们或痛骂或叹息或害怕,男人们则是骂完之后要求领读的再读一遍,多半还要把那布告拿回宿舍贴起来,名为加强学习,实际上呢,却多半存了看的心思。方鹏就拿了一张贴在他自个儿的宿舍,楚汝成骂他没出息,却也盯着看个不停,袁知乐更是津津有味地朗读罪犯的恶行细节。直到高风收工回来见着了,那玩意儿才英勇牺牲在了食堂的灶膛里。

    下小雨的时候,便还是需得出工。或上山砍坝、乃至趁放晴烧荒,或下地耕种、喂养,再不起就去拉料建房。这里的一切都是新的,住的吃的乃至用得大多得靠工人和知青的双手劳动建成。新人们刚开始总是充满热情,这时候已经有些油了。活还是会干,更会的是休息,最会的则是吃饭,或者说,饥饿。

    饥饿,是雨季里最基本也最大的痛苦。

    除了迎新那天,伙食一贯是“两没”。没肉味,没油水。进了雨季,便连像样的菜也难得。刚来的时候有不少人吃不惯辣,到了后来,只要有菜,甭管认不认识,什么味道,统统吃得下肚。只是多半没有。

    最常见的菜,是“玻璃汤”。名字古怪,其实就是往大锅里丢下几坨盐巴,然后舀满水,煮开之后撒些细碎的韭菜上去,再抖几滴油,便完成了这道“佳肴”。

    倒不是饭堂苛待。实在是农场的工人和知青并不擅长种菜,只学着当地少民的习惯,种子往土里一撒便坐等其成,肥料都不用。但大队这块地其实比不得附近寨子赖以生存的山间盆地,贫瘠得很。雨又下得太多,蔬菜便大都烂在地里。倒是有养不少鸡鸭,猪也有几十头,但那属于宝贵的人民共同财产,非节日是不可能动用的。

    虽然这些年轻人在更小的时候都有过饥饿的经历,但孩童和青少年的需求量截然不同。于是乎,肚子里毫无油水的青少年们就只能自己想办法。

    最普遍的应对方法是吃饭。没有菜,就着汤水,光吃干饭。连最瘦弱的女知青都能吃好几大碗。油水不足,但可以充饥。然而还是饿,米饭下去只是把肚子里名为胃的窟窿填了一时,并不怎么踏实,很快就又空了,只好越吃越多。

    年轻人们吃得太凶。本来供应充足的白米饭到雨季中期便不得不换成了搀着玉米粒的。刚开始还有人嫌弃地挑出来扔给鸡吃,后面恨量少。若有不识趣的鸡走到脚下,便死死盯着那蓬松的羽毛,在嘴里想象着扒鸡熏鸡炖鸡烤鸡鸡汤等等鸡肉菜肴的味道。

    场部的伙食好比队上好一些,所以尽管要走上很久的路,队里的都乐意去场部开会。饭不必说,据说是和援安大米一个地方出的,品质很高。菜能有三个,还没包括玻璃汤。通常是两素一荤。虽然荤里也看不见几粒肉末,但到底是有肉味的。素菜则多是当地特色,酸笋、舂木瓜、腌菜、酱料。武装营伙食更好,但是和农场分开,知青们最多闻闻隔墙的香气。场部还有米粉铺子和南杂店,都很受欢迎。然而米粉倒还好说,南杂店里的东西僧多粥少,队上的知青很难买到自己想要的。大多数人想实实在在地打次牙祭,不是靠跟着老知青去小偷小摸点队上乃至农场工人养的家禽,就是吃家里带来、寄来的东西。

    孙一恒则是少数两样都没有却依旧吃得还不错的人。他们队上都吃得没那么差,主要原因是高风带了个好头。伙食最难以下咽的时候,他本来只和孙一恒分享的固体酱油、猪油之类的,全拿了出来,让大师傅每人一小勺酱油、一筷子猪油,点在饭上,趁热搅拌均匀,就成了诱人的一餐。白米裹着猪油和酱油,泛出珍贵而诱人的光泽,进口没有一点点油腻感,舌尖触上只觉得醇厚绵香。一贯的狼吞虎咽都慢了下来,恨不得一粒一粒细细咀嚼,品味这难得的一点鲜香。最难得的还有蜂蜜。不过这个珍品男性同胞无福享受。高风把东西给了食堂的女大师傅,叮嘱她只分给女同志。

    肉干,高风并没有公开拿出来,而是放在自己的屋子里收好。

    老知青们住的是也是草房,但是经过自己改建,是许多房子联成的一排,并非新知青那样的大通铺。墙虽也是竹子做的,但有几层。用鸡血藤撕成绳子绑好,再捆上细的树枝,混着茅草和上泥,绝不漏风。房顶也不是普通茅草,而是用细竹做底,把棕树叶编成片,一排排叠好,结实不漏。每间屋子睡四个人,高风自然被安排和楚汝成、方鹏、袁知乐住一起。袁知乐本就贪嘴,又算是共同的朋友,看见他拿给孙一恒,便也来讨,高风就给了他些。楚汝成则不屑一顾。一来他有自尊,不愿意吃“女人”的软饭。二来他也不缺,楚家的小霸王换个地方还是肆无忌惮,牛肉罐头当着一堆喝玻璃汤的同志直接放桌上打开自己吃。

    方恒没有来讨。

    后来孙一恒常来找他,他便也分了些给看起来细弱的少年人。孙一恒别别扭扭地收了,心里面却在怀疑这东西到底是怎么得来的。

    这些日子下来,孙一恒发现高风本身还是那样的好,那样的吸引他,便在心里面原谅了他那天晚上的淫行,放纵自己顺着本心和这理应被批斗的“破鞋”交往。只是心里面始终有个坎,像个特务一样,偷偷观察高风宿舍这些人。他心里面希望高风是因为身体的秘密被发现,被那几个人强迫着做那种事,却无法开口确认。真是那样,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帮他。最怕高风是自愿,那他的一腔热血便成了笑话。

    本不该再靠近的,可是身体总是比脑子快。算了,这辈子才开了个头,孙一恒这颗初升的太阳便只愿意照耀在高风一个人身上了。他认真想过,发现无论怎样,他还是想接近高风,想去摸摸他的心,也想摸摸他的身子。他觉得高风的秘密让他更迷人了。至于高风是自甘堕落的婊子也好,是忍辱负重的战士也好,都无损他对高风的追求。

    不过,无论什么原因,他都恨极了那几个在夜里糟蹋高风的人。虽然那夜之后他再没撞见,却并没有让仇恨消减,反而在一次次的梦中重现之后加深了。

    领头的人是袁景,他在大会上认识,是农场武装营的营长,实质上的一把手。只远远地看过,不太清楚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只打听到家世和一点经历,都很厉害,但不影响孙一恒觉得他坏。断眉是楚汝成,也是四中的。这个名字孙一恒一听就觉得熟悉,想了半天之后才和前几年地下沙龙的暴力事件对上号。楚汝成总是没什么好脸色,仿佛全天下都欠了他,就是在队里也常跟人争起来。他想,这是个十足的坏人。娃娃脸叫袁知乐,听说是袁景的堂弟,家世自然不凡,人却和外表差不多,很小孩子,看不出其实和高风一届。很爱对高风动手动脚,同时还和队里头一个本省首府来的女知青走得很近,颇有些要升华革命友谊的意思。孙一恒觉得他是个小流氓。戴眼镜的方鹏,沪城来的,是队里的文书,政治学习很有一套,待人和气,但孙一恒怎么看都觉得他贼眉鼠眼,没安好心。

    他越是靠近高风,就越是憎恨这些家伙,就越是痛恨自己的弱小。

    但又有什么办法呢?就像现在,人人都痛恨饥饿,却不得不忍受一样。

    他们队托了高风的福,油水比别的大队好一些,但到底有限。新鲜蔬菜除了汤水飘着的韭菜末,便再也没有。

    孙一恒心里头装着的事情太多,没有特别在意,但其他人却不得不在意。

    这一天,场部大会散了之后,大队吃了晚饭,便三五成群,走上了回去的路。

    仔细一看,便会发现队伍隐隐约约以高风中心。他虽然生得比别人都高,步伐也大,但走得不快,队伍便不至于被拉得太长。

    雨倒是没在下,但路上泥泞,并不好走。知青们只好聊起天来,试图转移赶路的苦楚。

    “中午的煮木瓜可真好吃,我觉得比舂木瓜还有木瓜丝好。”

    一个短发女知青眼睛亮亮地回味着。她叫木媛媛,是本省首府来的。

    “噗,是因为切块比较大一坨,你才喜欢吧。”

    长辫子的同伴调笑。

    “我也觉得煮木瓜好吃啊,没什么涩味,辣椒也没那么多。”

    袁知乐当即维护起木媛媛。

    “是啊,辣椒少点好。对了其实我以前都不知道木瓜还能做菜,我们那里都是做水果卖。”

    又有一名知青参与进来。

    “对对对,我以前也吃过熟木瓜,青木瓜倒是没见。说真的,还是熟木瓜好吃。”

    讨论迅速扩展开来,越来愈多的人参与进来,七嘴八舌。

    “我觉得舂木瓜最好,煮木瓜跟南瓜似的,没啥吃头,不下饭。”

    “熟木瓜,什么味儿?”

    “嗯……有点像南瓜,又有点像苹果。”

    “木瓜丝好,耐嚼,一根一碗饭。”

    “听着不怎么样。还是青木瓜好,要是这里也都做水果卖,我们不是更没有菜吃了。”

    “也就是场部才有的吃,回去哪里有啊,只有玻璃汤,管饱。”

    “为什么场部就有啊?”

    “你没见农场里面外面那么多木瓜树吗?木瓜树又不会烂子地里,当然有的吃。”

    “哦哦哦,原来那是木瓜树啊。怎么队上不种呢?”

    “你也不想想,我们队才建了不到两年,就是种了树,活得了吗?去年栽的橡胶树都才多大?”

    “唉,我,我就是想吃嘛。”

    “要是能一直待场部吃饭就好了。”

    “倒也不一定非得去场部。”听到这里,一直默不作声的楚汝成突然插了一句。

    “什么意思?”

    “就翻过砍坝那座山,再走四五十分钟,有个掸家寨子。那里头的木瓜树就多得很,而且还有多牲畜。”

    方鹏接过话。他看了楚汝成一眼,有些摸不准他的意思。那人只是把头一扭,转而盯着高风的屁股。

    “对诶,我都搞忘了。去年还是队长带我们去的呢。寨子里人都挺好的,没钱没票都给塞东西,可热情了。”

    袁知乐也接话道。

    “诶?那我们今天去呗?”

    木媛媛等新知青们脸上露出了极为憧憬的神色。

    “不成不成,一来一回太久了,到时候天一黑,别个就要你在他们屋里歇(睡),明天队里的事情赶不上,要扣工分的咧。”

    去过的老知青摇头。

    “不过夜不就好了?”

    “那就是不给别个面子,要得罪老乡的咧。而且天一黑,林子里的野物都要窜出来,危险得很喽。”

    “啊……”

    新知青们异口同声地发出失落的感叹声。声音挺大,最前头的队长都听见了,便停下步伐,问起缘由。听明白之后,也不由得一笑。

    “莫搞得跟打秋风一样喽,你们撒。实在想去,今天去就是了。高风,你上次进龙家寨被当边疆大军欢迎了,老乡都喜欢你得很,这次就安排你领队,带起知青同志们去。记得,绝对不能白吃白喝,都要付钱付票啊。”

    “收到。 不过,队长,你,还有场里的,都不去吗?”

    突然被点名的高风没有犹豫地应了下来,又问了一句。

    “不去不去,我们都是有家庭的。晚上没回去屋里人要担心的。”

    队长憨厚地笑了笑。

    “好。”

    高风也泛出一个微笑,很是真心。

    楚汝成依然盯着他的背影,听到这声回答,不由勾起一侧嘴角,露出一个得意的笑。

    方鹏明白了。

    古人说,饱暖思淫欲。

    但实践证明,饥饿也一样。